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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地级以上市建设项目预审请示的内容及参

来源:www.dbkyw.com   时间:2022-05-21 14:35   点击:212  编辑:广慧   手机版

一、内容
(1)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审批项目应写明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文号,核准项目应写明省或国家发展改革部门同意开展前期工作告知函号,或项目列入规划名称;
(2)用地总面积以及各地类现状面积;
(3)项目用地位置、项目用地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4)项目用地是否符合国家供地政策,项目用地规模是否符合国家标准。
二、参考格式
关于××市××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的请示
省国土资源厅:
××市××建设项目为省发展改革委审批(核准)的项目(发改委审批文或开展前期工作文号)。
(一)项目选址位于××市××县××镇,拟用地面积××公顷,其中,农用地××公顷(林地××公顷、耕地××公顷、园地××公顷、其他农用地××公顷)、建设用地××公顷、未利用地××公顷。占用基本农田××公顷(不占用基本农田)。(小数点后保留四位小数)
(二)项目用地位于我市××县××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区内,符合××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若不符合规划,可表述为:项目用地位于我市××县××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区外,不符合××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26条规定,该项目属于修改规划方案与用地材料一并报批的单独选址建设项目。鉴此,我市××县国土资源局拟定了××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并组织召开了规划修改听证会和规划修改方案实施影响评估报告专家论证会。)
(三)项目用地符合国家供地政策;项目用地标准和规模符合国家标准。(项目用地标准和规模超出国家标准下限的,按粤国土资规保发[2008]176号的要求执行,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要求预审申请单位对此进行说明)
(四)项目涉及占用耕地××公顷,拟按××元/平方米标准,通过缴纳耕地开垦费方式补充耕地。用地单位已按要求将补充耕地费用列入工程投资。(不占用耕地的,可写成:该项目未占用耕地,不需补充耕地)
(请示单位公章)
二〇〇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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