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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资源管理 提升服务水平 努力提高国土资源对

来源:www.dbkyw.com   时间:2022-04-30 07:09   点击:173  编辑:房时   手机版

(2005年1月19日)

一、2004年自治区国土资源工作取得的主要进展

(一)国土资源调查评价力度进一步加大

地质勘查资金投入达到78.6亿元,发现了一批新的矿产地。土地开发整理进展顺利,安排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经费预算5390万元,建设总规模为6.3万亩,新增耕地面积3.12万亩,全区耕地面积达到4602.5万亩(不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基础测绘工作投入1500万元,完成自治区1∶1万地形图1000余幅,约2.5万平方千米;申请国家安排基础航空摄影面积近15万平方千米,累计达到40万平方千米。

(二)国土资源保护和合理利用进一步加强

矿产资源开发继续保持较快增长。矿产开采总量(原矿石量)9023.49万吨(不含天然气),矿业总产值384.48亿元,占自治区工业总产值的28.91%。矿山企业节约资源的意识进一步增强,部分矿山企业的采选方法科技含量、资源回采率、选矿回收率、难选冶矿石及尾矿的回收利用水平和装备水平有较大的提高,矿山服务年限延长。

全区基本农田保护面积3948.9万亩(不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保护率达到了85.8%。西部原油、成品油管道建设等49个项目的建设用地报批工作进展顺利。中哈原油管道工程、新疆钢铁公司焦化厂、国道314线和硕―库尔勒段公路等72个重点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已经完成。

(三)国土资源资产管理进一步规范

2004年,全区共出让土地7450宗,面积3410公顷,合同价款25.36亿元,其中招标、拍卖、挂牌面积占出让面积的14.3%,价款10.72亿元,占全区出让土地价款的42.2%;全区有偿出让采矿权802个,合同价款2.72亿元。出让探矿权42个,价款4485万元。

(四)国土资源规划不断完善

《自治区土地开发整理规划》、《伊犁河谷区土地开发整理规划》已编制完成并通过国土资源部组织的专家评审;有66个县(市)编制完成了《土地开发整理规划》,其中有60个已通过审查;完成了《自治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价和修编前的调研工作。《新疆国土规划》编制工作开始启动。完成了全区地(州、市)级矿产资源规划的编制和审批,有28个县(市)开展了矿产资源规划的编制试点。《新疆矿产资源产业发展重点项目规划》、《新疆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现状及优化配置专题研究》、《新疆地质勘查规划》基本完成。

(五)国土资源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

按照国务院进一步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的工作部署,开展了“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工作”和“深入开展土地市场治理整顿工作”,完成了治理整顿的各项任务,全区土地市场秩序明显好转,并通过国务院7部委联合验收组的初验。

开展了矿产勘查开发秩序的专项治理整顿,依法清理和整合了不符合自治区矿产资源规划、布局不合理的矿区和矿山企业,自治区煤炭工业“十五”结构调整规划得到落实。

(六)地质环境保护和地质灾害预防工作取得新进展

编制完成了《2004年自治区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并会同有关部门对全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进行了全面检查;开展了汛期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工作。制定下发了《自治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开展了全区硅化木资源保护情况专项调研,进一步加强了对硅化木资源的保护和管理;积极促进自治区地质遗迹资源的开发利用,提升了地质旅游资源的品牌和知名度。

(七)顺利完成了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改革任务

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各地(州、市)党委、政府(行署)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下,我们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中组部关于做好省以下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改革的重大决策,到2004年底,全区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改革各项措施已落实到位,为理顺国土资源管理体制,加强国土资源规范化建设,促进国土资源管理、保护和合理利用奠定了基础。

(八)干部队伍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进一步加强

紧紧围绕自治区国土资源管理的中心任务,党的建设、领导班子建设进一步加强;干部培训工作,尤其是少数民族干部培训力度进一步加大;国土资源系统行业作风建设取得可喜成绩,在2004年自治区八个部门的行风评议中名列第一。精神文明建设进一步加强,厅机关顺利通过自治区级文明单位复验,所属事业单位全部跨入自治区级文明单位行列。

在总结工作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认识到自治区国土资源工作面临的形势仍不容乐观,一是征地中损害农民利益、拖欠农牧民征地补偿安置费的现象依然存在;二是地质找矿工作仍很薄弱,可供开发的后备资源不足,滞后于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求;三是测绘成果成图空白区较多。在今后的工作中,在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们将高度重视,并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工作力度,不断增强做好国土资源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

二、2005年自治区国土资源工作的主要任务

2005年,自治区国土资源工作将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自治区党委六届八次全委(扩大)会议和自治区人大十届三次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保护资源的基本国策,坚持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的重大部署,进一步转变观念、转变职能、转变作风,深化改革、从严管理、完善体制、提高素质,积极参与宏观调控,促进资源集约利用,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强化社会公众服务,为实现自治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作出贡献。

(一)加强国土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

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工作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若干政策的意见》(中发〔2005〕1号)和《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加强规划管理和农用地转用审批的规划和计划审查,严把建设用地预审和审查报批关,加强建设用地审批后的监管,落实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做到按规划、计划管理用地。严格执行建设用地定额指标和土地投资强度指标,控制建设用地增量,开展存量建设用地资源普查工作,积极盘活存量用地,大力推进资源的集约利用,运用市场准入标准、经济杠杆和供地政策,引导和改进用地结构。强化土地产权管理和基础业务建设,继续扩大土地登记发证覆盖面,加大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力度。继续推进土地资源调查评价,抓好农用地分等定级和估价成果的转化应用工作。

严格界定和规范各类矿业权的取得方式、政策界限、管理权限和操作程序,对不符合规划的矿产资源勘查或开采项目,不予审批、颁发勘查或开采许可证,不予批准用地。进一步完善年检制度,强化对探矿权人最低勘查投入的监督管理。建立矿山储量核查检测制度,开展以储量消耗征收税费的试点工作。建立定期公布限制和淘汰开采、选冶设备和技术以及推广采选新技术、新方法的制度。鼓励矿山企业加强后备资源勘查,鼓励开发利用难利用资源储量,以矿产资源综合开发利用为核心,以贫矿、难选冶矿、尾矿利用为重点,抓好资源节约,提高资源开发利用水平,发展循环经济,走新型工业化道路。

(二)努力做好国土资源保障工作

严格执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加强耕地占补平衡监督管理,坚持按项目按等级考核,完善考核办法和体系,防止占多补少,占优补劣。加大土地整理复垦投入,不断增加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确保自治区耕地总量动态平衡。

按照产业聚集、布局集中、用地集约的要求,积极为符合供地条件的建设项目提供用地保障和优质服务,重点确保自治区五大工业基地建设以及精―伊―霍铁路、乌鲁木齐―兰州成品油管道、鄯善―兰州原油管道、下坂地水库、“500”水库西延干渠等能源、交通、水利基础设施、环境保护重点工程建设用地。

积极争取中央资金,整合集中自治区矿产资源补偿费、探矿权采矿权价款和使用费等专项资金,多元化吸引投资,围绕自治区石油天然气工业基地和重化工基地建设,以国家、自治区战略性矿种、急缺矿种为重点,加大地质勘查投入,加强阿尔泰山、天山、准噶尔盆地、吐哈盆地等地煤炭、黑色金属、有色金属及其他相关配套资源的评价工作,加快自治区优势和特色矿产资源的勘探开发。

(三)深化国土资源治理整顿,规范国土资源管理秩序

继续深化土地市场治理整顿,加大对土地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巩固土地市场治理整顿成果、防止出现“反弹”。严把农用地转用和征地审查关,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并督促各地依法足额和及时支付征地补偿安置费用,保障被征地农牧民的长远生计。

全面开展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严厉打击非法勘查开采行为,重点查处“圈而不探”、“以采代探”、非法开采、非法转让、乱采滥挖等矿产资源违法行为,坚决关闭粗放开发、浪费资源、破坏环境、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小矿山,促进资源开发合理布局,努力提高全区矿产资源集约开发和综合利用水平。

进一步加强国土资源市场建设,扩大土地、矿产资源有偿使用范围,全面落实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严格界定有偿与划拨供地范围,规范协议出让行为,严格执行协议出让土地最低价制度,运用市场机制,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

(四)加强国土资源行政能力建设,促进国土资源事业全面进步

按照中央部署和自治区党委的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好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以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为重点,全面推进自治区国土资源系统党的建设、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不断增强凝聚力、创造力和战斗力。进一步落实自治区对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的各项要求和措施,加强国土资源管理行政能力建设,建立健全国土资源规范化管理各项制度,落实各级政府及其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对国土资源管理的目标责任制,努力提高依法管理、依法行政水平,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在自治区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上的发言摘要原载《新疆国土资源》2005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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