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高分求答!!事业单位将划拨土地转让给下属企

来源:www.dbkyw.com   时间:2022-05-20 08:13   点击:215  编辑:满光   手机版

这要看当地的地方政策。通常情况下划拨土地转为出让土地,肯定是要储备中心收储,然后推向交易市场的。象你提到的转给下属企业也肯定要走这个程序。一些地方政府为了扶植企业、照顾职工会出台一系列的政策,其中就包括土地出让金的返还等等,直接减免的可能性不大。在申请土地出让金返还的过程中,政府会看情况确定返还比例,如果企业的理由充分、沟通能力较强,可以争取抛除国有收益部分之外的全部返还。关键是:一、要了解当地的地方政策;二、在了解政策的基础上,多做工作争取大比例返还。理由无外乎几个方面,比如安置企业职工,偿还外债等等。

没有探矿权,有采矿权的一个矿算不算黑矿,它是否具备转让的条件,转让是否合法?

只要是真的采矿证就合法,采矿证是先拥有探矿权后经过勘查后提交达到一定的工作量和储量才能变更为采矿权。探矿权只有勘探权力,没有开采的权力,只有拥有采矿证才能进行开采。所以说你买有采矿权的矿比买只有探矿权的矿要省一步麻烦,要好,当然要看矿的储量和品位,还有开采条件等,建议你找地矿专家或勘探单位给你做勘探和评估,不要盲目购买。

事业单位发生哪些情形,应当对相关国有资产进行评估

第三条 国有资产占有单位(以下简称占有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进行资产评估:

(一) 资产拍卖、转让;

(二) 企业兼并、出售、联营、股份经营;

(三) 与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开办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或者中外合作经营企业;

(四)企业清算;

(五)依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进行资产评估的其他情形。

第四条 占有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当事人认为需要的,可以进行资产评估:

(一) 资产抵押及其他担保;

(二) 企业租赁;

(三) 需要进行资产评估的其他情形。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