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关于加强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的主要任

来源:www.dbkyw.com   时间:2021-10-26 16:03   点击:198  编辑:admin   手机版

  

加快历史遗留问题的解决

1。明确任务要求。各地要将矿山地质环境历史遗留问题的解 决作为建设美丽中国的重要任务,纳入当地政府生态环境保护的 目标任务,明确要求,分工负责,限期完成,严格考核和问责 制度。

2。加大财政资金投人。各级地方财政要加大资金投入力度, 拓宽资金渠道,为废弃矿山、政策性关闭矿山等历史遗留的矿山 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提供必要支持。
  

3。鼓励社会资金参与。按照“谁治理、谁受益”的原则,充 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带动作用,大力探索构建“政府主导、政 策扶持、社会参与、开发式治理、市场化运作”的矿山地质环境 恢复和综合治理新模式。

4。整合政策与资金。各地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将矿山地质 环境恢复治理与新农村建设、棚户区改造、生态移民搬迁、地质灾害治理、土地整治、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矿废弃地复垦 利用等有机结合起来,加强政策与项目资金的整合与合理利用, 形成合力,切实提高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恢复治理成效。
  对历史 原因造成耕地严重破坏且无法恢复的,按照规定,补充相应耕地 或调整耕地保有量。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