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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创国家什么城市

来源:www.dbkyw.com   时间:2023-01-21 02:33   点击:162  编辑:admin   手机版

成都市创建国家生态市

成都市创建国家生态市

一、成都概况

成都,四川省省会,地处西南地区成都平原腹地,别名“锦官城”、“芙蓉城”,简称“蓉”,自古以来便是“水旱从人、不知饥馑”的“天府之国”。成都市辖9区4市6县,幅员面积1.21万平方公里,常住人口1429.8万,是西南地区科技、商贸、金融中心和交通、通信枢纽,全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全球重要的电子信息产业基地和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基地。

(一)生态本底深厚

成都自然禀赋优越,是长江上游生态屏障的重要组成部分。成都市地势西北高、东南低,高山、平原、丘陵并存,龙门山、龙泉山两山环抱,东部属于四川盆地盆底平原,是成都平原的腹心地带,土层深厚,土质肥沃。水资源丰富,域内有岷江、沱江等12条干流及几十条支流,河流纵横,沟渠交错,库、塘、堰、渠星罗棋布。属于中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区,气候温和,降水丰沛,自然生态环境多样,生物资源十分丰富,森林覆盖率达37%以上,拥有特有珍稀植物银杏、珙桐、黄心树、香果树等以及国家重点保护珍稀动物大熊猫、小熊猫、金丝猴、牛羚等。

(二)经济基础坚实

“十一五”以来,成都保持了年均14.3%的经济增长速度,经济基础和综合实力雄厚,现已形成电子信息、汽车机械、航空航天、石油化工、光电光伏、生物医药等优势产业,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规模居西部第一。当前,成都正紧紧抓住新一轮西部大开发、全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成渝经济区和天府新区建设等重大机遇,努力肩负起建强全省“首位城市”的发展责任。认真落实“科学发展、领先发展”的发展取向,深入实施“改革创新、转型升级”总体战略,坚持以交通先行、产业升级、立城优城、统筹城乡、全域开放“五大兴市战略”为工作抓手,朝着“打造西部经济核心增长极、建设现代化国际化大都市”的目标定位奋力前进。2013年全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9108.9亿元,增长10.2%;地方公共财政收入898.5亿元,增长16.6%;固定资产投资总额6501.1亿元,增长10.4%;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752.9亿元,增长13.1%;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9968元、农民人均纯收入12985元,分别增长10.2%、12.9%。

(三)历史文化底蕴深厚

成都是国务院首批公布的24个历史文化名城之一,有着悠久而独特的文明源,灿烂而多彩的文明进程,早在文明启蒙时期就是长江上游古文明的中心,至今已经拥有2300多年的城市建设发展的历史。辉煌灿烂的古蜀文明和独具特色的民俗文化是成都特有的城市魅力,“青城山-都江堰”世界遗产举世瞩目,川剧“变脸”、“吐火”绝技令人叹为观止,金沙遗址、武侯祠、杜甫草堂、永陵、望江楼、青羊宫、文殊院、明蜀王陵、昭觉寺等历史文化遗存灿若繁星。

(四)生态创建扎实有效

近年来,按照党中央“建设生态文明”的总体要求和省委、省政府推进四川生态省建设的工作部署,成都市委、市政府牢固树立“形态、业态、文态、生态”四态合一理念,坚持把创建国家生态市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载体,作为“打造西部经济核心增长极、建设现代化国际化大都市”的重要内容,作为转变发展方式、建设生态文明、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举措。

2007年,成都市在全省率先启动了国家生态市建设工作,通过科学规划、完善法规、深化改革、强化考核,扎实推进生态市建设。围绕创建工作,成都市编制了《成都生态市建设规划》、《成都市环城生态区总体规划》、《成都市空气质量达标规划》、《成都市循环经济发展“十二五”规划》等多个专项规划,先后颁布了《成都市环城生态区保护条例》、《成都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成都市排污权交易管理规定》、《成都市大气污染防治管理规定》,形成了生态环境建设的规划体系和地方法规体系;深化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体制改革,建立健全生态有偿使用和生态补偿制度,创新基层环保管理模式,推进生态文明制度不断创新;将大气污染防治、水环境综合治理、总量减排等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建立市级部门协作联动机制,全面实行“一岗双责”。

在全市上下的不懈努力下,成都市生态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提升,形成了经济科学发展、生态不断优化、民生同步改善的良性互动格局,先后获得全国文明城市、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国家森林城市、中国节水型城市、中国最佳旅游城市等荣誉称号,被亚洲开发银行评为中国内地最宜居城市,并成为继上海、香港、北京之后中国第四个举办全球财富论坛的城市。

对照国家生态市考核标准,成都市达到了国家生态市技术评估要求,现将各项指标完成情况报告如下:

二、生态市建设指标完成情况

(一)基本条件

1、制订了《生态市建设规划》,并通过市人大审议、颁布实施。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制度及地方颁布的各项环保规定、制度得到有效的贯彻执行。

2007年成都市在全省率先启动了国家生态市建设工作。2009年市人大审议通过了《成都生态市建设规划(2008-2015)》,市政府制定下发了《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生态市的意见》(成府发〔2009〕13号),印发了《成都生态市建设规划实施方案(2010年-2015年)》(成生态〔2011〕01号)。按照国家生态技术资料审核规范要求,市环保局编制了《成都生态市建设规划(2008-2015)中期评估报告》。2013年环保部印发了《关于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工作的意见》,市环保局及时编制了《成都生态市建设规划(2008-2015)2013年实施情况调度工作报告》,并启动了《成都生态市建设规划》调整工作。为确保规划的顺利实施,成立了成都市生态市建设领导小组。2014年对领导小组进行调整,成立了以时任市长葛红林为组长,刘守成副市长为副组长,市级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成都市生态市建设领导小组。在工作推进中,形成了部门联动、区县互动、社会参与的良好工作机制,生态市建设工作快速推进。

按照建设国家生态市的核心思想和基本要素,我市先后编制并颁布实施了《成都生态市建设规划》、《成都市环城生态区总体规划》、《成都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成都市空气质量达标规划》、《成都市循环经济发展“十二五”规划》、《成都生态市建设规划实施方案》等多个生态环境建设专项规划或方案,明确任务,落实责任。2013年,我市出台了《成都市环城生态区保护条例》保护环城生态屏障。目前,全市范围内的《成都市生态保护条例》正在启动立法前期工作;《成都市湿地保护条例》正在开展立法调研;《成都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已通过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将于2015年开始实施。

2、全市县级以上政府、各类经济开发区有独立的环保机构。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党委、政府领导班子实绩考核,并建立相应的考核机制。

为加强全市环境保护机构建设,强化环保部门对环保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和组织协调职能,成都市及所辖9区4市6县环境保护局全部保持独立建制。其中,副厅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1个,正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9个,正科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10个。市和区(市)县环境保护局都是同级政府的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都由同级人大常委会任命。全市环境保护局机构设置、人员编制、行政执法以及财务管理4个独立落实到位,有效行使环境保护统一监督管理职能。成都市环境保护局有8个直属单位: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市环境监察执法支队、市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市生态环境科研监测所、市环境工程评审中心、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市环境保护信息中心和市环境应急指挥保障中心。

为统筹推进城乡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协调发展,建立大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管理格局,成都市在全市317个乡镇(街道)设立了环保机构,并延伸到村(社区),建立健全了全市一体、标准一致的基层环境保护工作机制,真正实现了环保工作在基层“落地生根”,填补了乡镇(街道)环保工作无人落实的空白。

成都市环保工作实行“一岗双责”,明确各职能部门环保工作职责,改变了环保部门唱“独角戏”的局面,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政府组织实施、部门‘一岗双责’、环保统一监管、社会广泛参与”的环保工作新机制。市委、市政府先后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把环保工作纳入全市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将生态市创建、总量减排、大气和水环境综合整治等列为民生工作目标和专项目标,分解落实到市级相关部门和区(市)县政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和党政领导干部政绩考核,按期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环保目标责任制落实到位。

3、完成上级政府下达的节能减排任务。三年内无较大环境事件,群众反映的各类环境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外来入侵物种对生态环境未造成明显影响。

成都市牢牢把握“工程减排、结构减排、管理减排”三大主线,全力推进污染减排工作,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推动重点企业节能管理和技术改造。顺利完成国务院、省政府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2013年成都市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为19万吨、2.2万吨、5.7万吨和9.2万吨,同比分别下降4.26%、4.13%、6.83%和13.28%,超额完成省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在省政府对各市(州)2013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中名列第2,其中化学需氧量、氨氮和氮氧化物减排贡献率在全省各市(州)排名第1。

成都市高度重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2012-2014年,全市共处置了各类突发环境事件39起,因出警及时、处置妥善,均未对环境产生明显影响,未发生较大以上突发环境事件。2012-2014年,全市共受理各类环境污染举报投诉34554件次,全部进行了及时有效的调处,办结率100%,群众对环境信访处理满意率逐年稳步上升。

成都市对外来有害生物疫情各项防控技术措施及时到位,未对全市生态环境造成明显影响。成都市农委根据国家发布的35种外来入侵物种,甄别出我市农业上已造成入侵的物种有1种(空心莲子草),潜在入侵的物种4种(稻水象甲、红火蚁、毒麦、豚草)。市林业园林局针对松村线虫、桉树姬小蜂、加拿大一枝黄花、菟丝子等危害严重的有害动植物,加大了检疫登记、产地检疫等基础工作力度,同时对调运检疫、检疫复检和国外引种监管工作也高度重视,开展了一系列的专项检疫执法工作。加强境外引进林木种子、苗木及其他繁殖材料的单位和个人管理。市水务局近年来,开展了对福寿螺、水葫芦、巴西龟、大鳄龟、牛蛙、清道夫等外来水生动植物的防控,有效治理了水葫芦灾害。

4、生态环境质量评价指数全省排名名列前茅。

2012~2014年成都市生态环境质量总体稳定,生态环境状况指数分别为61.7、62.9(2014年数据尚未公布),生态环境状况达到“良”级,达到了国家生态市考核要求。

近年来,成都市划定全市生态保护红线,加强中心城区绿地系统建设,优化城市公园布局,增加“邮票绿地”和“袖珍广场”,加快打造骨干绿道,大力发展绿色建筑。加快环城生态区建设,实施绕城生态带复耕植绿,加快构建“六湖八湿地”生态体系。打造城镇生态隔离区,发展城市走廊间组团式绿地,强化优质农田和水源保护,提升重点河道景观。保护提升龙门山、龙泉山生态屏障,巩固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等生态工程成果,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强化生态保育、生物多样性保护和水源涵养。积极开展“生态细胞”建设工程,推进区(市)县生态示范创建取得积极进展。成功承办第四届中国生态文明论坛成都年会,搭建全国生态文明建设经验交流平台,全方位展现成都市生态文明建设成果和城市风采。生态环境建设成效显著,生态环境质量持续趋好。

5、全市80%的县(含县级市)达到国家生态县建设指标并获命名;中心城市通过国家环保模范城市考核并获命名。

自2007年始,成都市投入大量资金进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和环境基础设施的建设,以生态工业、生态农业、生态林业、生态旅游业及生态文化为基本框架,全面推进国家生态县(市、区)的创建。按照成都市生态市建设规划,开展14个郊区(市)县国家生态县(市、区)建设工作。截至2014年12月,成都市温江区、双流县、郫县、蒲江县、青白江区、新都区、新津县、崇州市、龙泉驿区通过了国家生态县(市、区)验收、命名。彭州市、大邑县、都江堰市、邛崃市通过了国家生态县(市、区)技术评估。成都市于2005年2月,被环保部(原国家环保总局)授予“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称号,2013年10月通过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复核。达到了国家生态市考核要求。

(二)建设指标

1、农民年人均纯收入

成都市2014年农民年人均纯收入为14608元*(*表示该数据为预测值,报告下同),达到国家生态市考核要求。

2012-2014年农民年人均纯收入汇总表

年度

单位

农民年人均纯收入(元)

2012年

11501

2013年

12985

2014年

14608*

考核要求

大于等于8000元/人

成都市坚持科学发展观,深入实施“两化互动”、城乡统筹发展战略。深入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健全市县乡三级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体系,初步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农村产权制度。全面开展农村土地综合整治,整体推进农村田、水、路、林等环境改造,统筹推进农村新型社区建设。加大保障农业富余劳动力转移新增就业力度,全面实现城乡充分就业。完善城乡社保体系,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提高城乡社会保险待遇水平。产业结构不断优化,制定实施农产品加工业布局规划,现代种业、绿色有机农业和农产品精深加工业加快发展,有力地促进了农民收入的快速增长,农村居民的生活质量显著提高。

2、第三产业占GDP比例

2012年~2014年成都市第三产业占GDP比例分别达到49.5%、50.8%、51.0%*,达到国家生态市考核要求。

2012年-2014年第三产业占GDP比例汇总表

指标

单位

2012年

2013年

2014年

第三产业占GDP比例

%

49.5

50.8

51.0*

考核要求

第三产业占GDP比例≥40%

近年来,成都市始终瞄准高端产业和产业高端,大力推进三次产业转型升级,加快构建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和都市现代农业联动发展的现代产业体系。深化现代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扎实推进服务业核心城市建设。加快服务业差异化转型升级,推动现代技术与服务业融合发展,大力发展以大数据、云计算为核心的信息服务、电子商务、文化创意等新兴服务业,优先发展与先进制造业紧密关联的现代金融、现代商贸物流、会展服务、科技服务、商务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促进旅游、餐饮、健康服务等生活性服务业转型升级。提升服务业发展业态,大力发展总部经济,推动楼宇经济提质增效,打造全产业链的国际国内货物贸易服务平台,强化现代服务业聚集区建设,推进高端服务业集群集约发展。

3、单位GDP能耗

2014年成都市单位GDP能耗为0.590*吨标煤/万元,达到国家生态市考核要求。

2012-2014年单位GDP能耗汇总表

项目

单位

2012年

2013年

2014年

单位GDP能耗

(省级认定)

(吨标煤/万元)

0.601

0.573

0.590*

考核要求

单位GDP能耗≤0.9吨标煤/万元

近年来,成都市积极调节产业结构,推进合同能源管理,率先在省内建立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奖励资金全覆盖机制。“十二五”以来,组织实施以燃煤工业锅炉(窑炉)改造为重点的节能工程项目203个,实现节能38.99万吨标准煤;淘汰落后产能企业260户,实现节能159.62万吨标准煤。开展了中心城区燃煤企业专项检查,督促指导金牛宾馆、132厂等城区重点大气污染源加快实施“煤改气”工程。成都市加快淘汰落后产能,结合产业发展实际和环境质量状况,进一步提高环保、能耗等标准,分区域明确落后产能淘汰任务,倒逼产业转型升级。建立以节能环保标准促进“两高”行业过剩产能退出的机制。制定符合成都市功能定位、严于国家要求的产业准入目录。严格控制“两高”行业新增产能,新、改、扩建项目要实行产能等量或减量置换。

4、单位工业增加值新鲜水耗

成都市2014年单位工业增加值新鲜水耗为5.1*m3/万元,达到国家生态市考核要求。

成都市制定了《成都市节约用水管理条例》,加强城市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和水资源的综合管理,狠抓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回用、雨水收集利用和工业废水循环使用。开展节水型企业、小区创建,全市共有134个企业(单位)、65个小区被授予省级节水型企业(单位)、小区称号。实施节水技改工程,关停制浆造纸、铸造、印染等高耗水工业企业200余家。广泛开展节水宣传,推进水价改革,全面征收污水处理费,抑制用水量过快增长。2005年荣获“全国节水型城市”称号,2007年被原建设部授予“全国城市节水突出贡献奖”。

2012年-2014年单位工业增加值新鲜水耗汇总表

项目

单位

2012年

2013年

2014年

单位工业增加值新鲜水耗

m3/万元

7.2

5.6

5.1*

考核要求

单位工业增加值新鲜水耗为≤20 m3/万元

农业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

2014年成都市农业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为0.55*,达到国家生态市考核要求。

成都市大力加强农村灌溉用水管理工作,建立完善了基层管理机构,做到层层组织有人抓、条条渠道有人管,人员到岗、责任到人,为农业灌溉用水提供了有力保障,并强化用水服务,认真解决用水矛盾,确保农灌用水得到有效利用。加大投入,完善全市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大力发展现代高效节水农业,进一步调整优化农村经济结构。采取错峰用水、灵活调水的方式科学合理调配水量,使有限的水源发挥最大的作用。认真抓好宣传工作,利用各种途径深入开展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公共节水意识,使全社会大力支持和积极参与节水型社会建设。

2012年-2014年农业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汇总表

年度

农业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

2012年

0.49

2013年

0.52

2014年

0.55*

考核要求

农业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0.55

5、应当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企业通过验收的比例

2012年~2014年,根据四川省环保厅公布的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名单,我市应当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企业共234家。已全部通过委托第三方咨询机构或者自行开展的方式完成了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并通过评估验收,验收完成率100%,达到国家生态市考核要求。

2012年-2014年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实施情况汇总表

名单公布时间

单位

完成率

2012年

%

97.37

2013年

%

100

2014年

%

100*

我市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国家环保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通知》等法律和文件的精神,2005年,市政府颁布实施《成都市促进清洁生产的实施办法》。在推进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的过程中,以“节能、减排、降耗、增效”为准则,把清洁生产理念贯穿于重点污染企业的生产全过程。2010年环保部54号文《关于深入推进重点企业清洁生产的通知》出台后,市环保局根据环保部要求,将五个重金属污染防治重点行业、七个产能过剩行业和名录规定的其它重点行业作为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工作的重点,对这些行业进行调查,制定工作计划,按国家要求分期分批地推动清洁生产审核。

成都在争取区域中心城市,不像重庆已经是国家中心城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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