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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采矿证需要哪些报告

来源:www.dbkyw.com   时间:2022-05-12 11:53   点击:157  编辑:温倩   手机版

(1)申请登记书和矿区范围图;(2)采矿权申请人资质条件的证明;(3)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4)依法设立矿山企业的批准文件;(5)开采矿产资源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6)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规定提交的其他资料。

办采矿权需要编制哪几个报告?

国土资源部颁发的采矿权具体见《国土资源部行政审批事项公开目录》
省厅(局)颁发的采矿权各个地方有差异。以下是云南省的程序,仅供参考。
第十四条 采矿权申请人中请采矿许可证前,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下列材料,申请划定矿区范围:
(一)申请划定矿区范围的报告和矿区范围图;
(二)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证明;
(三)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初步方案;
(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五)资金来源证明;
(六)探矿权属证明材料。
第十五条 矿区范围经批准划定后,采矿权申请人申办采矿许可证的,应当在预留期满前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一)采矿权申请登记书;
(二)按照有关规定编制的矿区范围田;
(三)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或者矿山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及评审、备案证明文件;
(四)申请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五)申请人的资金、技术、设备和纳税情况的证明材料;
(六)矿山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及有批准权的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查意见;
(七)矿山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及评审、备案证明文件;
(八)安全生产监督主管部门对矿山安全措施的审查意见;
(九)申请由政府出资探明矿产地采矿权的,还应提交采矿权价款评估、确认及处置的有关证明材料;
(十)采矿登记管理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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