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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展期,采矿权抵押备案怎么变更

来源:www.dbkyw.com   时间:2022-06-22 00:40   点击:216  编辑:孔发   手机版

步骤

申请人和部门要做的事情

回应时间

申请和受理

申请人应把下列申请资料(文件、物品)送交区行政服务中心国土局窗口:

1、采矿权抵押申请;

2、采矿权人与抵押权人签订的采矿权抵押合同;

3、采矿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

4、抵押国家和地方政府出资勘查所形成的采矿权的,还需提交采矿权评估报告及采矿权评估结果确认书;

5、贷款合同;

6、采矿权有偿取得(处置)凭证;

7、采矿许可证等相关要件;

8、国有矿山抵押采矿权的,还需提交政府或矿山企业主管部门的同意意见。

窗口应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查,核对申请资料是否齐全完整、符合法定形式:

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登记或者不予登记的决定,并通知采矿权抵押备案申请人。

审查

申请人应:

1:在补正通知规定时间内补正有关证明材料;

2: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如实答复窗口人员询问。

部门应:

1、审查是否符合《浙江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第24条规定;

2、采矿权人(抵押人)开采矿产资源义务履行情况;

3、采矿权价款是否已缴清;

4、采矿权权属是否无争议;

5、采矿权是否未被法定机关查封、扣押;

6、采矿权抵押期没有超过采矿许可证有效期;

7、审查抵押合同书的主要条款。

不足1平方公里的粘土矿,采矿权使用费怎么收取

矿产资源有偿使用费就是采矿权价款,按照财政部、国土资源部文件,只有已经开采的国家出资形成的探矿权才要评估缴纳采矿权价款。采矿权使用费是登记矿区面积的登记费,两者数额差距巨大。现在有些省区要求新取得的采矿权也需要按照储量缴纳采矿权有偿使用费,实际上变相收取采矿权价款,没有理解和执行国家探矿权招、拍、挂的市场化竞价取得制度。另外矿业权市场化程度不够,通过招拍挂政府没有收到中国出让资源的钱,政府感觉到资源价值没有得到体现,政府为数不多的出让矿产资源、土地换钱的招数舍不得放手,于是出此下策

应申请分期缴纳,但总期限不得超过多少

根据财政部 、国土资源部《关于深化探矿权采矿权有偿取得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建﹝2006﹞694号)规定:对以资金方式一次性缴纳探矿权、采矿权价款确有困难的,经探矿权、采矿权审批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可在探矿权、采矿权有效期内分期缴纳。
1、其中探矿权价款最多可分2年缴纳,第一年缴纳比例不应低于60%;
2、采矿权价款最多可分10年缴纳,第一年缴纳比例不应低于20%。分期缴纳价款的探矿权、采矿权人应承担不低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水平的资金占用费。

根据规定,并没有说明具体时间,因此可最多分10期。但是这样的话,利息会比较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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