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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一级采矿证只能每三年延期一次是什么意思

来源:www.dbkyw.com   时间:2022-06-21 18:52   点击:126  编辑:澹台勇   手机版

是采矿证还是安全许可证啊,采矿证一般按照生产规模,定期3~20年不等,一般不会几年延续一次。按照正规手续采矿证到期必须重新履行三同时手续,即重新做设计,才可能重新取得采矿证。县级国土资源部门不具有颁发采矿证的资格,一般最低是市一级国土资源颁发。而安全许可证是每三年延期一次,这是安全生产法规定的,如果三年内没有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无需审核即可延期。发生安全事故的审核合格后才可以重新颁发安全许可证。不知道你咨询的是什么矿种,多大规模。我们接触的矿山从来没县里颁发采矿证的,一般地下开采必修是省级国土厅,小型露天矿为地市级别的国土资源局。

采矿证延续办理新规

法律分析:采矿权人的采矿许可证有效期满而需要继续采矿的,应当在有效期满前30日,向原发证机关提出申请,办理采矿延续登记手续。

法律依据:《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 第七条 第一款 采矿许可证有效期满,需要继续采矿的,采矿权人应当在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届满的30日前,到登记管理机关办理延续登记手续。该条第二款明确规定,采矿权人逾期不办理延续登记手续的,采矿许可证自行废止。

采矿权过期了怎么延续

法律分析:在到期前1个月到原登记机关申请,提交如下资料: 1、采矿权延续申请登记书; 2、采矿许可证正、副本原件; 3、年检合格证复印件、采掘工程现状平面图(经县局审核盖章); 4、市、县国土资源部门文件(说明是否有违法开采行为,是否按规定缴纳各种规费,矿区范围内的储量情况等)。被许可人需要延续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的有效期的,应当在该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提出申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第五十条 被许可人需要延续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的有效期的,应当在该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提出申请。但是,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行政机关应当根据被许可人的申请,在该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前作出是否准予延续的决定;逾期未作决定的,视为准予延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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