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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寓产权40年可以出售买卖吗

来源:www.dbkyw.com   时间:2022-01-03 13:50   点击:125  编辑:于丽   手机版

四十年产权的公寓是可以买卖的,四十年届满后会自动进行续期,续费按当时的价格1%-10%来增收,就可以继续使用。
住房产权规定是没有期限的,永远属于房主所有,房主可以自由处置住房产权。有期限的是住房所属土地使用权,商品房是70年,商住房50年,商业房是40年,到期之后,当事人可以申请继续使用该土地。
《物权法》第149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因此,土地使用权期满前,土地使用者可以申请续期,经批准,准予续期的可以重新签订出让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相应土地登记手续。法律没有对费用的交纳作出规定。
房屋产权有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两部分组成:房屋所有权的期限为永久,而土地使用权根据有关法规为40、50年或70年不等。到期后可重新缴纳土地出让金获得土地使用权。



扩展资料:

公寓房买卖合同的注意事项:
1、注意房屋产权:房屋使用权性质和土地使用权是一致的,涉及商品房的性质只有住宅用地、商业用地和工业用地。购房者只需查看楼盘的《国土使用证》中土地用途一栏,住宅还是商业便一目了然。
2、明确购买目的:如果是投资的话,建议选择商业性质的公寓。这类公寓相较于写字楼,租金较低,比较受小企业的欢迎。如果是自住的话,则建议选择住宅性质的公寓。因为大部分商业性质的公寓是不通天然气的,无法满足基本的生活需求。
3、注意选择地段:优越、交通方便、商业配套成熟的区域。房屋面积的大小要合适,用于出租的小户型,面积尽可能小一些,不宜选择太大的房子,50-80平方米左右的房子好出租,租金价格也合理。
4、商住两用房规定采购商办类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不得将房子作为寓居运用,再次出售时,应当出售给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布告还强调,在方针实行之前,已出售的商办类项目再次上市出售时,可出售给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
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物权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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