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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湖北地质工作的几点建议

来源:www.dbkyw.com   时间:2021-12-18 19:37   点击:246  编辑:尉迟珠   手机版

刘劲松

(中国地质大学,湖北武汉,430074)

促进中部地区崛起,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必须加强地质工作,充分发挥地质工作的先行性和基础性作用,有效提高矿产资源对湖北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保障程度。

一、加强地质工作是实现湖北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

1.地质工作是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支柱性、基础性工作,是经济建设的先行

新中国成立以来,湖北地质工作得到了迅速发展,取得了巨大成就,为湖北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在矿产勘查方面,共发现各类矿产143种,其中已查明资源储量矿产98种,固体矿产保有资源储量潜在总值近1.5万亿元,磷、石膏、岩盐、铜、铁、水泥用石灰岩、玻璃用硅质原料等国民经济重要矿产的资源储量和开发规模在全国占有比较优势,为湖北化工、冶金、建材产业发展提供了重要的原料支撑,推动了湖北产业经济、区域经济的发展,促进了矿业城镇的兴起与壮大,解决了大量社会劳动力就业;在基础地质和水文、工程、环境地质方面,全面提高了湖北区域地质研究程度,取得了一大批先进科技成果,建立了地质环境、地下水监测网络,为国家重大工程、城市建设、地质灾害防治和地下水开发利用提供了地质依据。

2.促进中部崛起,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地质工作的资源保障任务十分艰巨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意味着未来20年我国经济将保持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到2020年国内生产总值比2000年翻两番,这必将导致对资源需求的持续增长。就全国而言,45种主要矿产中,目前有一半以上的资源储量消耗速度大于增长速度,石油、富铁矿、铜矿、优质铝土矿、钾盐等大宗战略性矿产进口量逐年增加,资源形势严峻。就湖北省来说,全省经济8大产业有3大产业与矿产资源直接相关,矿产资源保障问题关系湖北发展大局。虽然本省矿产资源供给面较宽,但多数矿种的资源保证程度和自给率低,不能满足需求,资源形势不容乐观。特别是一些对我省国民经济产生重要影响的石油、煤、铁矿、铜矿、铝土矿、硫铁矿等大宗支柱性矿产可利用后备资源严重短缺,自给率不断下降,对外部资源和市场依赖程度过高,供需矛盾日益突出,制约矿业及相关产业的可持续发展。此外,本省部分优势、特色矿产如磷矿、饰面板石、饰面花岗岩等,因忽视地质勘查工作,盲目、破坏性开采严重,导致资源大量浪费,其优势正在弱化。地质工作负有为经济建设提供资源保障的历史使命,必须争取在最短的时间内发现更多、更好的资源,提高本省矿产资源供应能力和保障程度,缓解资源短缺与经济增长的矛盾。

3.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满足日益多样化的社会需求,地质工作必须不断拓展服务功能和领域

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加快湖北新型工业化、城市化和现代化进程,要求地质工作必须要以全新发展理念适应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围绕资源永续利用、环境不断改善、生态良性循环的协调统一,更加紧密地与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更加主动地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多层次、全方位服务。针对湖北地质环境脆弱、地质灾害多发、地下水丰缺不均、大农业发展缓慢、地质景观开发保护落后以及重点工程和城市建设引发地质问题较多的现状,我省地质矿产勘查工作必须充分发挥专业优势,抓住机遇,迎接挑战,加强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城市地质、农业地质和旅游地质工作,加快由为资源保障服务的单一目标向为资源保障、环境保护、减灾防灾、工程建设、城市规划、农业发展、旅游开发等多目标服务转变。

二、加强湖北地质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建议

1.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强湖北地质工作的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促进中部崛起、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时代要求和任务目标,紧密结合湖北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本省地质特点与资源前景,以市场为导向,提高矿产资源的有效供给能力和保障程度,服务经济建设全过程,努力开创湖北地质矿产勘查工作新局面,促进湖北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2.加强湖北地质工作要坚持的基本原则

其一是坚持以矿产资源保障为核心,矿产资源保障与地质环境保护并重原则,服务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全过程;其二是坚持因地制宜,资源、环境与区域、产业经济布局相结合原则,充分发挥地质矿产勘查先行性、基础性作用;其三是坚持立足本省资源和力量,充分利用“两种资源、两个市场”原则,构建稳定、安全、多元、有效的资源供给体系;其四是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宏观调控与市场机制结合、公益性与商业性结合原则,促进地质矿产勘查投资多元化、经营规范化和管理法制化;其五是坚持科技创新,产学研、多学科相结合原则,推进地质矿产勘查工作新突破;其六是坚持以发展为主题,正确处理改革与稳定、历史与现状的关系原则,深化地质勘查队伍改革。

3.加强湖北地质工作的总体目标

新增一批重要矿产大中型矿产地,形成一批新的矿产勘探、开发基地,确定一批找矿远景区,老区接续资源增长,新区找矿取得突破,缺水区、重点经济区及过度开采区地下水勘查取得新进展,全省矿产资源保证程度有效提高。基础地质调查研究程度及成果通用性进一步提高,地质环境与地质灾害监测防治体系进一步完善,地质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功能和作用进一步拓展和增强。矿业权市场体系逐步完善,地质矿产勘查管理规范化、法制化程度增强,投资环境得到改善。地质工作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化,地勘队伍实力增强,地勘事业快速走上可持续发展之路。

三、加强湖北地质工作的重点部署建议

1.开展以地学为基础的多目标、多用途综合性地质调查工作,进一步提高全省基础地质工作程度,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通用性地质资料

(1)区域地质调查。实现中比例尺区域地质调查全覆盖,加强重要经济区带大比例尺区域地质调查和重要成矿区带大比例尺区域矿产调查,解决好重要地质、构造单元和重点成矿区带的基础地质问题,加快有关基础图件、资料更新。

(2)区域地球物理与地球化学调查。以区域重力调查为重点,填补本省区域地球物理调查工作空白区,并重点查明区域隐伏性大构造和隐伏岩体。以武汉城市经济圈及其他重点经济区为工作重点,从多目标角度确定工作任务与内容,实施区域地球化学调查工作,为矿产评价与勘查、生态建设、环境保护、农业生产等多个领域提供地质地球化学信息。

(3)区域水文地质、工程地质与环境地质调查。加强缺水地区及重要经济区水文地质调查;推进长江流域、汉江流域环境地质调查研究;实施重点自然保护区的地质环境调查评价;开展全省矿山生态地质环境综合调查;开展武汉城市经济圈水文地质、工程地质与环境地质综合调查;继续开展长江中游水患区洪涝灾害地质背景调查;继续开展全省县(市)域地质灾害防治区划等。

2.强化矿产资源勘查工作核心地位,挖掘老区潜力,力争新区突破,有效提高矿产资源保证程度

(1)研究编制全省地质矿产勘查规划和重点矿种、重要矿区专门规划,做好全省地质矿产勘查工作总体部署和安排,制定出科学的发展战略及实施措施。要加强对本省地质矿产勘查工作的需求预测研究;全面总结本省矿产资源时空分布规律、区域成矿规律和勘查开发潜力;通过全面系统的调查研究和综合分析,确立符合本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地质矿产勘查方向,提出符合本省成矿地质条件和规律的矿产资源勘查总体布局,划分符合本省产业布局要求的重点勘查评价矿种和选区。

(2)切实加强老区“攻深探盲”、“探边摸底”工作,尽力缓解危机矿山资源接替问题。加强地质勘查单位、矿山及矿产后续加工企业间的资料、技术和资金等多方面协作,在核查摸清矿区资源现状和企业需求的基础上,以急缺矿种、优势矿种为目标,重点部署开展鄂东南地区主要铁铜金多金属矿区、四大磷矿区(宜昌、保康、荆襄、黄麦岭)、江汉平原及鄂西南石油天然气田和竹山县银洞沟银金矿区深、边部及外围勘查工作,以提高已知矿产地资源储量类别和开采矿区深、边部矿体控制程度,寻找新的隐伏矿体和新矿产地,保证重点矿山接续资源需求。

(3)高度重视低工作程度远景区矿产勘查评价,尽快发现和提交一批新的大、中型矿产勘查、开发基地。加强过去因认识水平和自然、技术经济条件所限导致工作程度低但成矿地质条件优越地区的矿产勘查评价工作,通过提高理论认识,运用综合方法,选择有效手段,力争取得找矿重大突破。重点开展:神农架地区磷矿整体勘查评价,争取提交一大型或超大型磷矿区,巩固我省磷矿资源优势;鄂西地区铅锌矿勘查评价,力争在主要矿集区实现重大突破,发现评价大型、超大型铅锌矿床1~2处,改变我省铅锌矿短缺局面,以此带动湖北西部冶金矿业基地规划建设;大悟、武穴、金牛火山岩盆地等地区铜多金属矿勘查评价,力争发现一批新的矿产地,缓解我省铜矿供给不足矛盾;沿江沿路水泥石灰岩、饰面石材勘查评价,提高资源勘查程度,为我省建材工业发展提供资源保障;竹溪-竹山瓦板石等特色矿产勘查评价,摸清资源家底,高效发挥我省特色资源开发利用效益;新型高效非金属矿产和非传统矿产资源勘查,探索矿产资源勘查新思路;缺水及过度开采区地下水及城镇地区地热资源勘查,满足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

(4)积极探索省外、国外矿产资源风险勘查,逐步建立本省短缺矿产外部供应体系。鼓励参与国际、国内矿产资源勘查与开发,促进本省矿业向区域化、国际化方向发展。在国内区域合作方面,鼓励到资源勘查开发潜力大、资源互补性强、有一定投资环境、有资源勘查或矿产品贸易交往基础的地区开展本省严重短缺或投资收益显著的矿种的风险勘查工作。鼓励有实力地勘单位、企业和机构到国外勘查开发矿产资源,促进矿业结构调整,提高矿业经济效益。重点支持对国内短缺、本省急需的石油、煤、铁矿、铜矿、钾盐等大宗矿产资源和风险小、见效快的贵重矿产的风险勘查与开发。

3.发挥专业技术优势,拓宽地质工作领域,努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

(1)开展全省重要农业经济区农业地质调查评价,为现代大农业发展提供地质科学依据。认真实施省、部联合立项开展的《湖北省江汉流域经济区农业地质调查》,通过多目标合作地质填图和专题研究,为因地制宜发展优质、高产、高效、安全的名优特农产品及土壤改良、农业结构调整、农业综合开发等方面提供科学依据,为该地区社会经济持续发展和规划提供决策依据,并向全省推广。

(2)做好水利、交通、通讯、能源等国家和省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前期地质工作。积极参与三峡库区三期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实施工作;配合重大工程的选址、选线、设计、施工和安全开展新构造、地质灾害、地质环境、压覆矿产综合调查,分析评价环境与工程地质问题,为工程建设提供地质依据。

(3)推进城市地质工作,积极为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服务。创造条件争取国家对我省城市地质工作的支持,尽快部署开展重点大、中城市大比例尺城市综合地质调查与主题填图工作、城市地质数据库信息系统及城市地质环境动态监测体系建设。为湖北城镇化布局和武汉城市经济圈建设查清地下空间资源、空间安全、空间环境容量等地质背景,解决城市土地利用、工程建设、废物处理、环境保护、灾害防治等有关的城市地质问题。

(4)加强全省地质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提高地质环境监测、预警、预报与治理水平。尽快实施地下水环境、地质灾害监测工程,不断完善全省地质环境监测网络和信息服务与发布系统,进一步提高预警预报的准确性和时效性;完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做好重点地质灾害专项监测预报与防治,提高汛期地质灾害和重点地区地质灾害应急防治能力;加强地下水环境、土壤地质环境、矿山地质环境、重大工程建设地质环境监测和治理。

(5)开展旅游地质资源、地质遗迹调查,以创建国家级、世界级地质公园为目标,推进各级地质公园规划建设,并为其合理保护和开发提供科学保证。

四、加强湖北地质工作的保证措施建议

1.拓宽资金渠道,增加地质工作投入,培育地质工作多元投资体制

(1)适度增加财政资金对公益性地质调查和战略性矿产勘查工作的投入。将公益性地质工作经常性支出和基本建设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积极争取国家地质大调查、中央财政补助、矿产资源补偿费、危机矿山接替资源勘查等国家资金项目;省财政预算安排一定匹配资金支持优势矿产、重要战略性矿产勘查项目和重点地质调查项目;属地化地勘单位在国拨地勘费中保证一定比例用于地质矿产勘查项目和国家资金项目立项前期地质工作;省重大科技攻关项目计划对重要地质科研项目予以适当倾斜;地(市)级财政也要根据各地实际安排资金支持地质矿产勘查工作。

(2)积极鼓励企业、社会资金投入商业性地质矿产风险勘查。在市场机制的前提下,政府实行矿产资源补偿费和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与价款减免或抵免优惠政策;探索建立风险地质勘查基金(用于重要矿产和接续资源风险勘查、技术风险补贴、无息贷款等)和实施政府补贴制度(投资亏损补贴、技术开发补贴和匹配补助等);支持银行等金融机构为矿产勘查项目、企业提供贷款、担保、投资管理与咨询等融资服务。

2.加强地质工作规划管理,维护地质矿产勘查开发秩序

(1)实施地质矿产勘查规划管理,提高对全省地质矿产勘查宏观调控能力和水平。要通过严格的规划管理,正确引导地质矿产勘查工作布局和结构调整,正确处理公益性地质调查、战略性矿产勘查与商业性矿产勘查的关系及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对本省优势矿种和有望形成找矿突破的短缺矿种,预测中型及以上规模者原则上纳入战略性矿产勘查范围,由省级矿产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国有地勘单位进行整体规划、勘查和经营,确保优势和重要矿产资源的有效保护和合理勘查与开发利用。

(2)加强矿业权市场管理和引导,不断改善地质矿产勘查工作环境。健全矿业权市场要素,推进矿业权有形市场、资本市场、中介市场和公共信息平台建设;建立健全矿业权评估、交易、监管等市场制度和规则;扶持和培育探矿权投资主体,科学界定有偿出让探矿权范围,尽量降低探矿权人一级市场资金成本和风险;加大矿产勘查开发秩序整顿,维护探矿权人合法权益。

3.支持地质勘查队伍深化改革,建设精干高效的地质矿产勘查主体力量

(1)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办发[1999]37号、[2003]76号和国土资发[2003]358号文精神,通过政策扶持和财政补贴尽快解决属地化地质勘查单位在基建、住房、工资、退休、保险等方面的遗留问题,保证与其他事业单位享受同等待遇;在国家政策法规范围内,给予地质勘查单位在探矿权采矿权取得、处置和收益方面的优惠政策,赋予并落实属地化地质勘查单位代表省政府无偿取得国家和省级财政资金矿产勘查项目探矿权及相应探矿权采矿权的处置、经营与收益权,鼓励地质勘查单位多找矿,找好矿。

(2)地质勘查单位要充分利用各项优惠政策,进一步转变观念,坚定改革方向,加大队伍整合、资产重组和结构调整力度,建立起一支专心于地质矿产勘查工作的精干高效的专业队伍,推进公益性与商业性地质矿产勘查有机结合、协调发展,实现地质勘查队伍管理体制改革目标,为湖北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4.实施科技创新与人才战略,推进地质工作可持续发展

(1)以勘查理论认识与技术方法创新促进地质找矿突破。鼓励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的推广和运用。引导地质找矿从注重分析思维向分析性、协调性、综合性思维相结合转变,从专项技术、常规观测到复合技术、高精度大测深与自动化观测转变,在多学科综合交叉中实现创新和突破。鼓励地质科研工作与地质勘查工作紧密结合,把研究工作的出发点、落脚点放在提高地质工作实践的效率和效果上来。

(2)以选冶加工技术突破增加可利用矿产资源勘查需求。支持本省沉积型铁矿、银钒共生矿、微细浸染型原生硫化物金矿、钛(金红石)矿、硒矿、低品位胶磷矿、低品位锰矿、中低品位硫铁矿等应用潜力大、资源前景好但难选冶矿产的技术攻关工作,争取取得突破,由此带动相应的矿产勘查工作。

(3)以信息化技术应用推动地质矿产勘查工作现代化进程。进一步完善和维护全省地学数据库,加快全省地学信息系统建设和地学资料应用开发,逐步实现野外观测、数据采集到室内研究地质工作主流程信息化,推进地质矿产勘查工作现代化。

(4)以优秀专业人才保障地质矿产勘查工作可持续发展。地质矿产勘查事业发展的关键在人才。要十分重视人才特别是科技及科技管理人才的培养,建立有效的人才激励机制,增强科技人员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防止队伍不稳,人才流失。

作者简介

刘劲松,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湖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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