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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中研发人员如何界定

来源:www.dbkyw.com   时间:2021-12-09 02:29   点击:281  编辑:孟竹   手机版

按照现行政策规定,企业zhidao为了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
对于科技型中小企业而言,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专比例由50%提高到75%。



扩展资料
外聘研发人员劳务费、试制产品检验费、专家咨询费、高新科技研发保险费以及与研发直接相关的差旅费、会议费等纳入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范围,同时放宽原有政策中要求仪器、设备、无形资产等专门用于研发活动的限制。
2017年11月,为进一步做好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的贯彻落实工作,切实解决政策落实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归集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0号,以下简称“40号公告”),聚焦研发费用归集范围,完善和属明确了部分研发费用掌握口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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