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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色金属矿产地质调查中心改革发展情况调查报

来源:www.dbkyw.com   时间:2021-10-24 04:31   点击:293  编辑:admin   手机版

一、队伍基本情况

有色金属矿产地质调查中心(以下简称有色地调中心或中心)系2001年由原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地质勘查总局及其未属地化的直属单位改组而成,是中编办批准成立的正局级事业单位,隶属国务院国资委,其人事和党的关系由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代管。

有色地调中心是原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地质队伍“属地化”改革后,保留的唯一一家有色系统的中央地勘单位,拥有一支地质、物探、化探、遥感、测量、地质灾害与环境、测试和工程施工等专业齐全、人员精干的新型地质勘查队伍。

(一)所属单位基本情况

经中编办批准,有色地调中心下辖5个二级事业单位:北京地质调查所、新疆地质调查所、南方地质调查所、北京勘查技术中心、北京测绘院。内设2个二级单位:西南地质调查所、有色地质资料馆。2005年10月,有色地调中心与成立于1955年的北京矿产地质研究院实行了整合,组成了新的有色地调中心,对外仍保留北京矿产地质研究院的牌子,从体制上形成了科研—勘查一体化的队伍。

整合后的有色地调中心本部设有:办公室、党委办公室、地质处、科技处、企业处、财务处、综合管理处等7个处室。

本调查报告的有关数据,主要是整合后有色地调中心的情况。

(二)从业人员

截止到2006年12月31日,有色地调中心所属职工人数481人,包括在职人员447人,离退休人员144人。在职人员中,正高级技术人员30余人,博士(双硕士)博士后26人,博士生导师3人,硕士生导师6人。

“十五”期间,承担并完成国土资源大调查项目、资源补偿费项目、财政部中央地质专项等95项;承担并完成国家973项目、863项目、科技攻关项目课题等10余项,取得了勘查与科研双丰收。共发现矿产地18处,提交333+3341资源量:铜113.92万吨,铅131.89万吨,锌392.91万吨,银158吨,金20多吨;获得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一等奖 2 项,二等奖4项,国家发明专利1项。

(三)本系统具有地质勘查资质单位情况

有色地调中心的地质勘查资质有甲级3个:区域地质调查、固体矿产勘查、遥感地质勘查;乙级1个:岩矿鉴定与岩矿测试;丙级4个: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调查、地球物理勘查、地球化学勘查、勘查工程施工。

北京矿产地质研究院的地质勘查资质有甲级3个:固体矿产勘查、地球化学勘查、遥感地质勘查;乙级2个:区域地质调查、地球物理勘查;丙级1个:岩矿鉴定与岩矿测试。

资质的专业分布:区域地质调查、固体矿产勘查、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调查、地球物理勘查、地球化学勘查、遥感地质勘查、勘查工程施工、岩矿鉴定与岩矿测试。

二、经济发展状况

(一)综合收入情况

2006年是整合后新有色地调中心的开局之年。有色地调中心(含下属事业单位和北京矿产地质研究院)实现到账综合收入1.45亿元,比2005年有色地调中心(含北京矿产地质研究院)综合收入翻一番多;据不完全统计,所属企业实现收入1.87亿元,比2005年增长52%;地调中心及所属企业总经营规模达到3.27亿元,比2005年同比增加82%;矿权数量增加,节余和利润增加,员工收入增加。

(二)从事公益性地质工作的基本情况

2006年有色地调中心承担公益性地质工作50余项,取得国家和地方财政资金9190.91万元。其中,国家项目资金渠道包括:国土资源大调查项目、矿产资源补偿费项目、中央财政补助费项目、国外矿产资源风险勘查项目、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矿产资源保护项目、危机矿山项目和科技部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的有关科研项目等;地方财政项目主要是内蒙古、青海、新疆、四川等地的招投标项目。

中心所承担的瑶岗仙钨矿、东川铜矿、赛什塘铜矿等危机矿山项目,取得了明显的找矿成果,验证工程均见到较好的工业矿体。

(三)从事商业性矿产勘查工作的基本情况

中心所属9个控参股公司,包括中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北京东南亚资源科技有限公司、中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北京中色资源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北京中资环钻探工程有限公司、北京中色物探有限公司、北京中色地科矿产勘查研究院有限公司、新疆鑫汇地质矿业有限公司和中色测绘有限公司等。

国内商业性地质工作主要在新疆、青海、内蒙古、辽宁、吉林、河北、河南、湖南、广西、云南、四川、江苏、广东等省(区),工作内容包括商业性矿产勘查、技术服务和工程施工等。

有色地调中心国外地质工作,主要在津巴布韦、巴比亚新几内亚、赞比亚、埃塞俄比亚、菲律宾、刚果(金)、乌干达、巴基斯坦、安哥拉、老挝、智利等10余个国家,开展矿产风险勘查、综合技术服务和工程施工业务。目前,在老挝、智利、赞比亚、埃塞俄比亚等国家注册有项目公司。

2006年有色地调中心及所属公司共完成钻探12万余米,其中完成商业性矿产勘查的钻探10万余米。

2006年有色地调中心及所属公司在国内外承揽各项商业性矿产勘查劳务收入16704万元,其中境外承揽各项商业性矿产勘查收入6000余万元。

(四)矿产开发基本情况

进入矿业开发领域是有色地调中心“十一五”的重要战略目标。2006年已在广东、内蒙古、新疆等地注册成立了项目公司,开发筹备工作正在积极推进。预计在未来2年内将有2~3个控参股矿山投产。

(五)工程勘察施工基本情况

有色地调中心从事工程勘察施工的单位,主要是北京中矿建设有限公司,2006年工程勘察收入达到1238万元。

(六)其他产业基本情况

有色地调中心从事的其他多种经营产业主要有地质灾害与环境调查治理、三产服务业和矿产品贸易等。2006年三产服务业收入600余万元,完成矿产品贸易额1.01亿元(贸易额未统计在综合收入中),地质灾害与环境调查治理属起步之年,完成收入700余万元。

三、改革发展取得的主要经验

(一)顺应潮流,主动变革,积极推进企业化改革

按照小事业、大企业的思路,积极推进事企分开改革,打造事、企两个平台。事业平台主要实现员工身份保障、单位和谐稳定、科技创新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等功能,运作的基本导向是稳定、透明、公正;企业的主要目标是发展,运作的基本导向是灵活、快速、高效,以提升企业的快速反应能力和持续的盈利能力。

积极推进产权多元化、福利货币化、后勤市场化改革。中心所属公司大多是产权多元化的有限责任公司,在国有控股或相对控股的前提下,鼓励公司管理层及员工入股,注重从股权、“期股”、薪酬等方面激发员工创新创业的内动力,努力实现中心和员工共成长。

(二)发挥科研—勘查一体化的体制优势,以创新带动找矿突破

巨大的资源需求与有限的资源供给之间的矛盾,为地勘单位企业化改革创造了良好的市场环境。有价值的矿权是地勘单位的核心资产,矿产勘查能力是地勘单位的核心竞争力。整合后的有色地调中心,自身是一个科研—勘查一体化的单位。回顾近年来的找矿进展,主要得益于正确的勘查选区和新技术新方法的应用,特别是我们研制的森林沼泽景观区的化探扫面技术、遥感蚀变信息提取技术、大深度轻便化的物探技术(如TEM-3S,三分量磁测井技术等)在找矿靶区优选和找矿突破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使中心在没有前期矿权积累的基础上(中心和地研院均是从2002年,才开始登记自己的矿权),迅速获得了一批较有价值的矿权。

(三)建立网络化的合作体系,在开放合作中提升竞争力

近年来,按照“小内核、大网络”的思路,有色地调中心建立了较广泛的合作网络。我们既与中国铝业公司、中国有色矿业集团、西部矿业、紫金矿业等大型矿业公司合作,也与进入矿业的民营企业合作,同时还与有专业特色的地勘单位、院校和研究单位等开展战略协作,以建立业务发展的支撑体系。不搞小而全,按市场规律办事,把握核心部分,搞好社会化协作,借助社会资源加速自身的发展。在合作中获得资金、管理、技术等方面的支持,不断强化自己的核心竞争优势;在合作中找到自己的差距,激发创新创业的热情;在合作中转变观念,借助外力推进企业化改革。

(四)积极开拓海外地矿市场,扩大发展空间

有色地调中心境外地质工作,主要由所属公司开拓,中心在项目联系、技术把关、人员配置等方面给予支持。海外地矿业务渐成中心新的亮点和经济增长点。

2006年实现到账收入6000多万元(人民币),获得海外矿权18处。今年初已签订海外地矿业务合同额超亿元,海外矿权勘查也传来喜讯。目前中心的海外地矿业务已与国内地矿业务平分秋色。

四、“十一五”改革发展设想

(一)发展战略和目标

1.目标与战略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工作的决定》精神,紧紧抓住矿业市场升温的战略机遇,将跨越式发展的雄心与求真务实的作风有机结合,以建设“国际化的勘查型矿业公司”为目标,以矿业开发和海外地矿业务为切入点,实施“强地兴矿”为战略,积极推进企业化改革和转型,走出具有自己特色的地勘单位崛起之路。

在传统矿业公司中,勘查处于从属地位。而在地勘单位的发展中,勘查是我们的主要业务和核心竞争力,勘查与开发是两个相互支撑的细分市场板块。“国际化的勘查型矿业公司”体现了我们的特色和“三化”要求(国际化、企业化、勘查-开发一体化)。

2.发展模式

以产权为纽带,以共享为动力,以发展为依托,按一个中心(事、企)、两套体系的运行模式,建设创新中心、富裕中心、和谐中心。

3.产业格局

以地矿业(矿产勘查、矿业开发、技术服务)为主体,以环境工程业和三产服务业为两翼,构建“一体两翼”的产业格局,形成相互促进的三大目标产业链。

以产业化的思路实现科研—勘查—开发的一体化链接,以全球化视野推动有色地调中心地矿主业新一轮的发展。

(二)具体措施和做法

1.以提升矿业权价值为重点,努力实现地质找矿的新突破

认真做好国家地质项目的立项和实施工作。国家地质项目目前仍然是地勘事业单位生存和发展的重要基础。

以扩大资源量和实现找矿突破为重点,组织实施好自有矿业权的勘查工作。“十一五”期间,力争有6~8处找矿新突破,提交出一批控制程度较高(333及以上级别)的铜、铅锌、银、金等资源量,争取1~2处有宏观影响的大成果,为中心的矿业开发和跨越式发展打下坚实的资源基础。

加强自主创新和新技术新仪器的引进与应用,加强实用技术培训,不断提高队伍素质,以科技创新带动找矿突破。

优化矿业权结构,做好矿业权资本经营。认真清理现有矿业权,做好矿业权规划,按照“优选矿业权—勘查升值—转化获利”的经营思路,通过勘查提升矿业权价值,通过转化(转让和开发)实现矿业权价值。不断提高矿业权的运作能力,及时将矿业权的数量优势转化成经济优势,实现矿业权价值的最大化。

2.进入矿业开发领域,使矿业成为重要经济增长点

勘查—开发一体化是地勘单位多年发展的成功经验总结。有色地调中心在矿产开发方面,要致力于建设自己的开发队伍和矿山企业,同时高度重视与社会资本和矿业公司的结合与协作,实现优势互补。目前已组建了3个矿山开发项目公司,力争在“十一五”末,建成3~4个参控股矿山,使矿业成为中心发展的重要支柱。

3.发挥整体优势,积极拓展海外地矿业务

经济全球化必然要求矿业的全球化,而矿业的全球化必然带动地质工作的全球化。巨大的市场需求、良好的市场机会和国家的高度重视,必将掀起中国矿业“走出去”和地质工作跨国经营的新高潮。有色地调中心是国内较早“走出去”的地勘单位,具有明显的人才、技术和先发优势,必须肩负起我们的历史使命,紧紧抓住这一难得的战略机遇,勇做“地质工作跨国经营”的践行者。

按照“企业拓展,中心支持,提升转型,做优做强”的总体思路,大力推进海外地矿业务的跨越式发展,促进海外地矿业务由工程施工向勘查项目总承包,并进一步向矿权资本运作转型,逐步形成海外工程施工、勘查技术服务(勘查总承包)和矿权资本运作“三位一体”的产业格局,使海外地矿业务成为中心发展的另一重要支柱。

4.推进企业整合,力争与资本市场接轨

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工作的决定》精神,继续推进中心的企业化和事企分开改革。中心目前所属的参控股企业,尽管大多都充满活力,但也存在着企业数量多、规模小、主业不突出等问题,应按照“集团化、专业化、整体利益最大化”的原则,积极稳妥地推进企业整合,在发展中解决集团化问题,把集团化的成本和风险降到最小,以保证发展作为第一要务得以加速。

大力培育骨干企业。以与资本市场接轨为目标,选择符合中心发展战略、主业突出和产业带动作用大的企业,加大扶持力度,迅速壮大公司的经营规模,提高持续赢利能力,在行政推动和市场化操作的基础上,打造围绕骨干企业的“联合舰队”,逐步形成内有凝聚力,外有竞争力、影响力的企业集团,力争“十一五”末整体上市。

五、对策建议

(一)改革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有色地调中心在改革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首先还是自身的问题,包括观念守旧、体制机制不顺和市场运作能力低等问题,需要在不断深化改革和加快发展中来解决。存在的其他问题主要有:

1.地质勘查工作遇到的问题

(1)矿业权问题是当前地质勘查遇到的最为突出的问题。一是矿权取得难。一些省(区)探矿权和采矿权采用“招、拍、挂”方式取得,地勘单位普遍底子薄、包袱重,因经济实力不足逐渐沦为“打工族”;二是矿权维护难。矿权管理层级多,维护成本急剧增高;三是矿权市场不规范。一些地方不顾矿产勘查的客观规律性,盲目要求地勘单位在1~2年内,要把探矿权做到采矿权,地勘工作受到干扰,地勘单位的利益难以得到很好的保护。

(2)国家和地方地质勘查项目申报渠道不畅。一是各工业地勘部门大部分不是财政预算一级单位,须经主管部门才能申报项目;二是申报项目时还要经过项目所在省(区)国土资源厅的初评,环节多,婆婆多,申报项目的任务重,时间紧,耽误项目申报;三是地方条块管理,未属地化的地勘部门申报地方地质勘查项目的成功率低。

(3)地质勘查环境问题。一些地区矿业秩序混乱,影响了地质工作的正常进行;林业占地许可证办理手续复杂、时间太长,影响正常野外作业;在土地、道路和青苗补偿等问题上的一系列不合理“索赔”时常发生,不仅使勘查实施的难度增大,也增加了地质工作成本。

2.历史遗留问题

(1)地质勘查业人才短缺与结构不合理。现有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结构、年龄结构和知识结构不尽合理,大部分为矿产勘查专业人员,且30~50岁之间的专业技术骨干较缺乏,特别是熟悉矿产地质、水工环地质、灾害地质、矿山环境治理等专业的复合型人才极其缺乏,难以适应新形势下地质勘查工作的需要。

(2)基地建设和基本建设费用问题。目前有色地调中心共有15个企事业单位,其中还有7个单位没有自己的基地,基地建设十分繁重;每年的基本建设费用问题一直未能得到解决。

(3)离退休人员费用缺口问题。地勘单位历史欠账多,离退休人员费用缺口较大,长期遗留至今仍没有得到彻底解决,不同程度地制约了地勘队伍的改革和发展。

(4)设备老化,基础设施陈旧,地勘装备的更新能力低。

(二)促进地勘单位(行业)改革发展的建议

(1)采取更有力措施,支持非公益性地勘单位的企业化。“戴事业的帽子”是把“双刃剑”。一方面,“事业的帽子”有利于稳定人心,争取国家的事业费支持;另一方面,“事业的帽子”也阻碍了员工观念的转变和市场开拓力度,国家把企业化的地勘事业单位等同于一般事业单位管理,使地勘单位在投资、产权多元化改革和激励机制的设计等方面遇到了一系列难题。建议国家能明确非公益性的地勘单位为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在“企业化的事业单位”这一属性下,对非公益性地勘单位的改革与发展进行总体设计,在政策上给予明确和一系列的倾斜支持,如减免地勘单位及其所属企业5年的所得税,对装备和科技创新经费给予支持,保持原国家项目渠道5年不变或设立企业化国有地勘单位基础地质工作基金,保留原事业员工退休时的事业身份,等等。国有地勘单位的企业化进程不设时间表,但国家的支持政策可以设时间表。

(2)帮助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为企业化改革创造良好的环境。地勘单位经济基础薄弱,对历史遗留问题国家应帮助解决。离退休人员在事业体制下为国家地质工作的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建议由国家(地方)财政负担离退休人员及相关费用,逐步推进离退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使企业化的地勘单位与其他市场主体在平等的起点上,参与市场竞争。

(3)畅通地勘项目申报渠道,地质勘查基金项目的出让收入向地勘单位倾斜。未属地化地勘单位申报国家地质项目时,强烈要求取消经过属地主管单位证明、评审、审查的做法,以防止“地方保护”。地质勘查基金(周转金)在支持地勘单位企业化改革方面,也应发挥更大的作用,其出让收入向国有地勘单位倾斜。

(4)加大海外地矿工作的支持力度。“走出去”作为一项国家战略,不能只停留在一般性号召和一般性支持上,在我国资源紧缺和外汇储备过万亿美元的条件下,应切实加大海外地矿工作的支持力度,落实温家宝总理提出的“中国地质工作要‘走出去’实行跨国经营”的号召,以全球化的视野为我国地矿工作开拓新的发展空间,同时也为提升我国资源保障程度作出地勘单位应有的贡献。

(有色金属矿产地质调查中心地质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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