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企业支出。
企业地质勘探过程中发生的各项支出,应先在地质勘探支出科目归集;期末根据股份公司有关地质勘探费用化的政策,将探矿权使用费、地质调查、物化探支出、勘探综合研究及储量评估项目支出、物理化学勘探各项支出,将干井成本转入本科目核销,借记本科目,贷记地质勘探支出科目。
压覆矿产资源评估报告有相关的收费标准吗?
探矿权采矿权评估收费价目表
矿种类别 矿产资源储量规模 收费(万元)
有色金属 大型 15—25
中型 8—15
小型 5—8
微型 3—5
黑色金属 大型 16—22
中型 8—16
小型 4—8
微型 2—4
煤 大型 15—20
中型 8—15
小型 3—8
微型 2—3
其它矿种 大型 10—15
中型 6—10
小型 3—6
微型 2—3
注:微型矿是指矿产资源储量不足小型规模上限的20%,矿产资源保有储量所剩无几的矿山。
经过评审的新增储量备案时需要缴纳采矿权价款么?
不知道你是怎么问的,还是别人怎么答复你的。
你说的这几句话都有很多种情况。
1、新增储量需不需要补缴价款主要看新增储量的数量。如果新增储量数量不多,确实是不需要补缴价款。但是如果新增储量数量较大,绝对是要补缴价款的。至于你说别人跟你解释在矿证有效期范围内新增储量不交采矿权价款,那只是一个时间问题。
2、储量核实报告需要备案。专家对储量核实报告进行评审是进行技术审查,技术审查不能代替政府对资源的管理。评审之后的储量核实报告必须经国土部门评审备案,并出具评审备案证明。
3、丝毫不用怀疑,储量增加之后,各种费用绝对是会增加的。储量多少是矿山一项决定性的指标,几乎各种收费包括环评、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都与储量多少有关。我无法知道你重新核实的目的,如果没有什么目的,只是想核实一下家底,那我觉得没有必要重新备案。储量是在你矿区范围内,多少都是你自己的,没必要多交钱。如果你是想扩大规模或者是别的什么目的,那么重新备案就有意义了。个中利弊就得你自己判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