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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被称为"蓝色的宝库",你还知道哪些可供开发

来源:www.dbkyw.com   时间:2022-10-28 03:20   点击:229  编辑:曹翰   手机版

海底油田
海水中的稀有元素
海洋中的动植物
海底的可燃冰
海水潮汐发电
海水是一个大的淡水资源库

我国矿产资源开发 利用情况是怎样的?

我国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程度比较高,各种资源开采量都比较大,主要矿

产资源的开采都超过几亿吨,但我国资源的利用效率不是很高,资源浪费现

象比较严重。

目前我国矿产资源的开发方面存在很

多问题,很多矿山资金投入量少,设备陈

旧,生产能力低,且资源浪费破坏严重,

我国矿产资源采选回收率低,如铜矿回收

率50%,煤回收率32%,钨仅回收28%。

我国资源消耗过大,一些主要工业产

品单位产值的资源消耗量高出世界平均水

平,如能源为4. 8倍,钢材为3. 6倍,铜

为2. 2倍,铅为2. 4倍。

我国矿产资源的开发对环境的污染十分严重,矿产资源采矿场的固体废

弃物非常多,占到全国固体废物总量的70%。因此,开发利用矿产资源时,

还要注意环境的保护。

限制矿产资源开发的有关规定有哪些?

  禁止、限制矿产资源开发的有关规定

《政策》二、矿产资源开发规划与设计

(一)禁止的矿产资源开发活动

1。禁止在依法划定的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重要湖泊周边、文物古迹所在地、地质遗迹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等区域内采矿。
  

2。禁止在铁路、国道、省道两侧的直观可视范围内进行露天开采。

3。禁止在地质灾害危险区开采矿产资源。

4。禁止土法采、选冶金矿和土法冶炼汞、砷、铅、锌、焦、硫、钒等矿产资源开发活动。

5。禁止新建对生态环境产生不可恢复利用的、产生破坏性影响的矿产资源开发项目。
  

6。禁止新建煤层含硫量大于3%的煤矿。

(二)限制的矿产资源开发活动

1。限制在生态功能保护区和自然保护区(过渡区)内开采矿产资源。

生态功能保护区内的开采活动必须符合当地的环境功能区规划,并按规定进行控制性开采,开采活动不得影响本功能区内的主导生态功能。
  

2。限制在地质灾害易发区、水土流失严重区域等生态脆弱区内开采矿产。

矿产资源开发产生的次生地质灾害有哪些?

矿山次生地质灾害是指由矿产资源开发过程引发的地质灾害,包括突发性地质灾害和缓变性地质灾害两种。突发性地质灾害主要指崩塌、滑坡、泥石流。矿山开采过程中 露天开采形成的高边坡、矿山固体废物堆载形成的陡坡都可能诱发崩 塌、滑坡;当松散的废石和尾矿堆存不合理时,在暴雨诱发下,极易 发生滑坡、泥石流,尾矿、废石等被冲入江河,造成河道库塘淤塞、行洪排泄不畅,甚至冲毁公路铁路,阻断交通。缓变性地质灾害主要包括空区沉陷、岩溶地面塌陷、地裂缝、水土流失、沙漠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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