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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山地表青苗补偿后,山主还能矿产资源补贴吗

来源:www.dbkyw.com   时间:2022-10-08 09:55   点击:130  编辑:梁洁   手机版

补充
1、虽然是各单行法,但不影响其效力。
2、你应查的,不仅是国土资源法,还应看一下矿产资源法(规范矿产所有及开采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规范土地承包者即使用权者的权利义务和土地发包方权利义务的)。
3、地方法规和规章,只要不违反上位法的规定,一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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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个人使用土地的合同期内有企业发现矿产,进行开采”:
虽然是“在个人使用土地的合同期内”,但你的使用仅限于对土地的使用,地下发现的矿藏,是属于国家的,未经地矿主管部门批准,任何人不得开采,包括土地承包人和其他企业,否则可能触犯刑律。
附:《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三条:“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由国务院行使国家对矿产资源的所有权。【地表或者地下的矿产资源的国家所有权,不因其所依附的土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不同而改变。】
国家保障矿产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矿产资源。各级人民政府必须加强矿产资源的保护工作。
勘查、开采矿产资源,必须依法分别申请、经批准取得探矿权、采矿权,并办理登记;但是,已经依法申请取得采矿权的矿山企业在划定的矿区范围内为本企业的生产而进行的勘查除外。国家保护探矿权和采矿权不受侵犯,保障矿区和勘查作业区的生产秩序、工作秩序不受影响和破坏。
从事矿产资源勘查和开采的,必须符合规定的资质条件。
2、建议:
(1)你可以查看一下,要开采矿产的企业是否有相关批准文件。
(2)如果该企业有批准文件,可以和企业协商对你家的补偿问题:补偿你家承包期内剩余年限的收入损失,至于补偿的标准,可以近年参考周围土地被征收的补偿标准和企业协商,协商不成时可以找当地土地管理部门对地价进行评估、或是找当地农业局对近年农业收入标准进行评估。
补偿问题,协商不成、企业强行开采时,可以通过到法院起诉解决。
(3)如果该企业没有相关采矿的批准文件:属于非法开采,将来该企业可能会有麻烦,你家现在要求补偿,只能是打听一下周围征地的地价,和企业私下协商解决,不能大张旗鼓的进行,否则可能补偿拿不到、企业也开采不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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