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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业权评估常用方法

来源:www.dbkyw.com   时间:2021-10-22 08:34   点击:61  编辑:admin   手机版

对于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投资者来说,取得矿业权后,常常会因为某些原因,如发生以矿业权为抵押物的抵押、赔偿,转让或者对拥有的矿业权的价值了解等,需要进行矿业权评估。了解矿业权评估常用方法,有利于矿业权人阅读矿业权评估报告。

1.折现现金流法

是通过收益途径评估的一种方法。方法通过估算资产未来预期收益的现值来确定被评估资产价值的一类评估方法。方法原理为将探矿权所指向的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作为一个现金流量项目系统,从项目系统角度看,凡是项目系统对外流入、流出的货币称为现金流量,同一时段(年期)现金流入量与现金流出量的差额称为净现金流量,项目系统净现金流量的现值之和,即为探矿权评估价值。计算净现金流现值所用的折现率反映的是探矿权平均投资回报率,称探矿权折现率。探矿权评估价值反映的是该探矿权所创造的未来收益在现时应支付的价格。

该方法的使用前提条件为评估对象具有独立的获利能力,并能被测算;评估对象未来的收益能用货币计量。主要适用于达到详查工作程度以上的矿业权评估。

2.贴现现金流量法

是通过收益途径评估的一种方法。方法的基本原理是,将采矿权所指向的矿产资源开发作为一个现金流量项目系统,从项目系统角度看,凡是项目系统对外流入、流出的货币称为现金流量,同一阶段(年期)现金流入量与现金流出量的差额称为净现金流量,项目系统净现金流量在分配给开发投资者的合理收益之后的剩余净现金流量现值之和,即为采矿权评估价值。该方法主要适用于拟建(新建)和在建矿山的采矿权评估。

3.可比销售法

是通过市场途径评估的一种方法。方法原理与资产评估使用的市场法、现行市价法、市场比较法的含义原理大致相同。在评估某一探矿权的价值时,根据替代原则,将评估对象与在近期完成交易的、类似环境和类似地质特征的矿业权的地质、采、选等各项技术、经济参数进行对照比较,分析其差异,对参照矿业权价值进行调整,调整后的价值作为评估对象的价值。只要符合方法所要求的条件,它既可适用于采矿权、也可适用于探矿权的评估。

该方法的应用前提条件是要有一个发育的活跃的矿业权市场;类似参照物是可以找到的;参照物与待评估矿业权可比较的指标、技术参数等资料是可以搜集到的。目前,矿业权交易在我国还很有限且不成熟,寻找一对相同的矿业权交易对象比较困难,采用可比销售法时机不太成熟,但随着市场的成熟,应该说此法是最接近市场价值的一种有效方法。此方法适用于采矿权和工作程度比较高的探矿权。

4.收益法

评估资产价值的原理是根据预期收益原则和贡献原则。采用收益法评估采矿权,是按照将利求本的思路,通过估算待评估采矿权实施后的未来预期收益扣除分配给开发投资者的合理收益之后的剩余净现值之和,即为采矿权评估价值。这一方法的基本思想认为,任何一个理智的矿业投资者在购买采矿权时,其所愿意支付的货币不会高于该采矿权在实施后能带来的收益现值。该方法主要适用于生产矿山的采矿权评估。

5.勘查成本效用法

该方法是根据勘查程度低的探矿权的特点,按照成本和效用的原则设计的一种评估方法。基本原理是,某些低勘查程度的探矿权的价值可以表示为经过效用系数修正的勘查成本现值。该方法适用于只投入了零星工程进行地表或浅部揭露的预查阶段探矿权评估,或经较系统勘查工作后找矿前景仍不确定的探矿权评估。

6.地质要素评序法

该方法的基本原理是,根据评估对象的找矿潜力和资源利用前景决定勘查投入效用的大小,决定探矿权的价值。与勘查成本效用法的区别是,在适用范围上评估对象的勘查程度相对较高。主要适用于普查阶段探矿权的评估,也适用于能够满足上述前提条件的预查阶段探矿权评估。

7.其他评估方法

(1)约当投资——折现现金流法:可视为折现现金流法用于探矿权评估时的一种变形。它是根据买卖双方投资数额对探矿权未来投资收益的分配。该方法主要用于详查以上的勘查区。

(2)折现现金流——风险系数调整法:首先采用收益途径,即“折现现金流法”估算探矿权基础价值;然后确定矿产开发地质风险系数,将地质风险要素带来的价值贬损从中扣除,得到评估对象的价值。该方法类似于澳大利亚的“期望值法”。该方法的使用前提条件是矿层稳定,周边工作程度较高;对矿山建成后的未来收益可预测;价值贬损可通过对地质风险要素的分析、类比可初步预测并量化。适用于赋存稳定的沉积型矿种的探矿权评估,一般用于大型矿床中勘查程度较低(详查或详查以下)的勘查区。

(3)粗估法:由于工作程度低,误差、信息达不到要求,评估人员根据市场分析,包括价格与收益比、价格与现金流比等,对勘查区的探矿权粗估一个近似值,称为粗估法。适合于只有少量并且勘查资料不全的勘查区探矿权评估。

(4)收益权益法:通过采矿权权益系数调整销售收入现值,计算采矿权价值的一种评估方法,其特点是将剩余净利润或剩余净现金流量的计算过程用采矿权权益系数代替;所需的信息资料比其他评估方法少;由于采矿权权益系数是在其他采矿权评估价值基础上的统计结果,对待评估采矿权自身的地质、采、选条件及经营状况的反映是不够充分的。适用于生产规模和储量规模均为小型,生产服务年限小于5年的采矿权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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