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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要注意哪些方面?

来源:www.dbkyw.com   时间:2022-06-23 04:54   点击:273  编辑:文兴   手机版

(1)在建厂时,在规划中一定要充分考虑环境保护问题,居民区和工业区一定要分开,不能把各种小工业厂房和居民混杂在一起。工业区的位置不要设在居民区的上风向和水源的上游,避免各种污染对居民的影响。

(2)在选择兴办工业时,应该首先选择无污染工业,对那些污染治理费用高的工业项目,应放在乡镇经济水平较高的时候再兴办,要竭力避免各种资源开发和工业生产对环境产生不可恢复的破坏,生产中产生的污染物,特别是难降解又对生物有严重危害的,必须有净化治理措施,经过无害化处理才能排入环境。

(3)在污染治理技术上,可以适当采取各种措施,降低治理设备的投资,但是要保持应有的净化效率。例如,可以采用简单的布袋除尘设备,不用机械化、自动化水平高的机部件,而用手动定期清灰;有些容器、管道也可以用陶瓷、缸瓦管等代替贵重的金属材料,待企业收入提高后,再逐步提高净化装置的水平。

(4)发展生产和保护环境两者都是企业负责人的责任,因此要十分明确企业负责人对由于本企业造成的环境污染要承担经济、法律责任。要加强对农村的环境保护的科普宣传,提高广大群众的环境意识,发挥群众对乡镇企业的监督作用。

华北地区风沙的治理措施

华北地区风沙的治理措施:
1. 加强环境的保护,把环境的保护提到法制的高度来。
2. 恢复植被,加强防止风沙尘暴的生物防护体系。实行依法保护和恢复林草植被,防止土地沙化进一步扩大,尽可能减少沙尘源地。
3. 根据不同地区因地制宜制定防灾、抗灾、救灾规划,积极推广各种减灾技术,并建设一批示范工程,以点带面逐步推广,进一步完善区域综合防御体系。
4. 人们对自然资源进行长期掠夺式开发,因而造成对自然生态环境的严重破坏,而环境的恶化又为沙尘暴提供了丰富的沙尘物质来源。
5. 控制人口增长,减轻人为因素对土地的压力,保护好环境。
6. 加强沙尘暴的发生、危害与人类活动的关系的科普宣传,使人们认识到所生活的环境一旦破坏,就很难恢复,不仅加剧沙尘暴等自然灾害,还会形成恶性循环,所以人们要自觉地保护自己的生存环境。

如何有效监管环境问题

首先,对煤矿进行环境监管的必要性。在我国现行法律体系中,直接针对煤矿环境监管的规定较少,更多的是在整个矿业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制度。煤炭工业作为矿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显然也应适用这些规定。环境法经过20多年的发展,已逐步建立了一系列关于矿业环境保护的法律制度。其中《矿产资源法》对此做了原则性规定:开采矿产资源,必须遵守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规定,防止环境污染。矿业环保遵循“污染者负担”和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原则。 其次,煤炭开采而造成的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已严重威胁着人类的生存环境,加快矿山环境治理势在必行。但是在我国现行环保政策法规中,缺乏针对矿山环境保护特点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不利于矿山环境保护和治理工作向纵深发展。但是由于这些规定都是在整个矿业的角度来规定的,针对性不强,关于煤矿环境监管的规定是空白或者即使有规定也很原则,不具有操作性。 那么,如何对煤矿环境进行有效的监管?一是建立采煤环境补偿机制。我们应该在已有法律条款的基础上,紧密结合矿区环境的特点,建立起符合我国国情的矿区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体系和技术标准体系,这一体系应覆盖矿区发展的全过程,对新上矿山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在采矿山的环境保护和报废矿山的环境重建以及如何推进环境补偿机制,都应给出明确的法律规定,建议国家有关部门通过举行论证会、听证会或其他形式,征求有关专家和公众的意见,尽快研究、制订煤炭开采对环境进行补偿新办法,加速改善矿山生态环境,做到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实现经济、社会、环境的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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