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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山土地复垦合同应包括哪些内容?

来源:www.dbkyw.com   时间:2022-05-13 14:17   点击:146  编辑:姚烁   手机版

建议你研究一下新出的土地复垦规定和矿山环境保护条例,主要是其相关要求,再研究治理定额与预算,把这些考虑到合同中。
  我一下也不好找相关资料。参考海南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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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甲方:海南省 市(县)
  乙方: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协议书。
  第二条 甲方根据法律的授权,对本行政区域内矿产资源开采活动进行监督管理,对采矿权人的矿山土地复垦与环境保护恢复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根据“谁开采谁治理”的原则,乙方应当遵守国家有关土地复垦和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履行采矿权人义务,做好矿山土地复垦与环境保护恢复工作(以下简称矿山复垦恢复工作),或者预交土地复垦和环境保护恢复的相关费用。
  第三条 为了落实矿山复垦恢复工作,经双方协商,由乙方预交矿山土地复垦及环境保护恢复保证金(以下简称保证金)。

  第四条 保证金是指乙方在开采矿产资源过程中及其在闭坑、停办、关闭矿山后,为恢复矿山土地可利用状态,保护和恢复矿山自然生态环境预交的相关费用。

  第二章 矿山土地复垦及环境保护恢复
  第五条 乙方矿山位于 ,名称为: ,采矿许可证号为: ,矿区面积 平方公里 ,开采矿种 ,开采方式 ,采矿规模 ,开采年限 年。

  第六条 根据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及采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该矿山需要复垦面积 。

  第七条 乙方须按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及采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所规定的措施、方案进行矿山土地复垦和环境恢复,最终完成期限乙方同意按照本条第 款的规定完成。

  (一)小型矿山在矿山闭坑或采矿许可证有效期满2个月内一次性完成矿山复垦恢复工作。

  (二)中型矿山在矿山闭坑或采矿许可证有效期满6个月内一次性完成矿山复垦恢复工作。

  (三)每年11月30日前完成该年度应完成的矿山复垦恢复工作量。

  (四)按采空区达 亩,即及时完成矿山复垦恢复工作。

  第八条 乙方完成阶段性或最终的矿山复垦恢复工作后,应及时向甲方提出验收申请。

  甲方应在收到乙方的验收申请之日起的15天内,按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及采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的要求,对乙方矿山复垦恢复工作实地进行检查验收,并向乙方出具验收结论。

  第三章 保证金的数额及预交方式
  第九条 按照“不低于矿山土地复垦和自然生态环境保护恢复的实际费用”的原则,并依据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及采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所确定的矿山复垦恢复工作量等有关内容,经双方协商,乙方预交保证金的总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

  第十条 乙方同意按照本条第 款的规定预交保证金。

  (一)本协议签订之日起 日内,一次清全部保证金。

  (二)按以下时间和金额分 期预交全部保证金。

  第一期 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预交时间: 年 月 日之前。

  第二期 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预交时间: 年 月 日之前。

  第 期 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预交时间: 年 月 日之前。

  第 期 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预交时间: 年 月 日之前。

  第 期 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预交时间: 年 月 日之前。

  第十一条 乙方应将保证金存入矿山复垦恢复保证金银行专户,开户行: ,帐号: 。

  第四章 保证金的管理及使用
  第十二条 保证金及其利息属于乙方所有,由乙方存入甲方指定银行的“共管帐户”,,由甲乙双方共同监管,专款用于矿山复垦和环境恢复,任何一方不得挪作它用。

  第十三条 乙方按照本协议全部履行完矿山复垦恢复义务,经甲方验收合格的,甲方应在5个工作日内将保证金及利息全额退还乙方。

  第十四条 乙方不履行矿山复垦恢复义务,或矿山复垦恢复工作经甲方验收不合格又不再进行整改的,甲方可向乙方下达动用保证金通知书,并向法院申请解封存储在银行的保证金,将其全部或部分转为矿山复垦恢复费用,组织完成矿山复垦恢复工作。验收合格后,甲方应当在5日内将剩余的保证金及利息退还乙方。

  第十五条乙方按照本协议第七条第(二)或第(三)款的约定,在采矿过程中投入资金分批进行矿山复垦恢复工作,经甲方验收合格的,甲方应按预交的标准将保证金分批退还乙方,但矿山复垦恢复工作未全部完成前,乙方保证金银行余额不得少于乙方应交保证金总额的20%。

  第五章 协议终止
  第十六条 矿山复垦恢复工作全部完成并通过甲方验收,甲方按照本协议的约定退回乙方保证金及利息后,本协议终止。

  第十七条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本协议终止,双方重新签订协议书:

  (一)乙方改变开发利用方案,并报经采矿许可证发证机关批准同意的;

  (二)乙方申请办理采矿权延续手续,并经采矿许可证发证机关批准同意的。

  第十八条 乙方转让采矿权的,本协议终止。受让方应与甲方签订新的协议书。
  第六章 违约责任
  第十九条 乙方必须按照本协议的约定,按时预交保证金。如果乙方不按时预交保证金,甲方有权责令乙方停产整顿。

  第二十条 甲方如果奖保证金挤占挪用造成矿山复垦和环境恢复任务无法完成,或乙方完成复垦恢复任务而甲方没有资金返还乙方的,由甲方负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二十一条 乙方按照本协议书第七条约定完成矿山复垦恢复工作,并提交验收申请,甲方收到申请15日内,无正当理由不进行验收的,甲方应自15日届满之日起,每日按矿山企业实际投入的复垦恢复资金的 1‰向乙方支付滞纳金。

  第二十二条 甲方不遵守本协议,不能在规定时间内退回乙方保证金及其利息的,甲方应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退回金额的1‰向乙方支付滞纳金。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协议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二份、乙方一份。

  第二十四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合同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章): 乙方(章):

  住所: 住所:

  邮编: 邮编:

  电话: 电话: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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