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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扎实开展采石场专项整治整合工作

来源:www.dbkyw.com   时间:2022-04-30 21:21   点击:209  编辑:曹达   手机版

一是精心安排部署。制定《露天采石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了相关部门的职责分工、工作措施及要求,夯实了工作责任。同时,强化部门协作配合,建立了信息共享、联合检查、联合执法工作机制,确保专项整治行动扎实高效开展。二是严格检查摸底。三是强力推进落实。对整合及关停的采石场,县政府确定关闭及整合名单后由国土、安监、环保、公安、林业、水利、市场监管等职能部门按照规定时间表,采取停供火攻用品、吊销证照等方式强制停产,实施资源整合的依法进行整合,该关闭取缔的坚决予以取缔。同时,县政府组成督查组跟踪督导检查,严肃工作纪律,对工作中措施不力、执行不到位及徇私舞弊等行为,依法依规从严追责。并强化宣传引导和社会监督,将关闭对象分期分批予以公告,设立举报电话及信箱接受群众监督,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为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深入实施“生态立市、产业强市、改革活市,建设美丽大冶”发展战略,着力推进生态建设,持续改善生态环境,市委、市政府将在全市组织开展露天采石场专项整治工作。从4月起开始全市摸排,目标是在今年8月份,全市将取缔、关闭设计生产能力30万吨/年以下且不能连续开采5年以上、浪费破坏矿产资源、严重污染环境、安全保障能力低下、破坏地质生态环境的露天采石场。除水泥用矿山企业,与大箕铺、金湖非金属产业园等深加工产业配套的矿山企业外,所有露天采石场的采矿许可证到期暂停延期。对保留的露天采石场,实施资源整合和企业兼并重组,推动优势资源向优势企业集中,打造优势产业,进一步提高矿山安全管理水平。整治对象已细化为五类 (一)对存在以下非法违法开采行为的露天采石场依法予以取缔关闭:未依法取得采矿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证照和未办理环评验收、林业用地审批、水土保持方案等手续,擅自从事矿产资源开采的;关闭后擅自恢复生产的;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污染治理设施“三同时”(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规定,拒不执行安全环保监管指令、逾期未完善相关手续的;采矿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到期未提出延期换证申请,经限期整改仍不申请办理延期换证手续的。(二)对以下限期停产整改后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露天采石场依法予以关闭:存在重大安全和环境隐患,且整改无法达标的;技术装备落后、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得不到保障的;小型露天矿山无正规设计或不按设计规范建设、应采用而未采用中深孔爆破、未实行机械铲装和机械二次破碎,以及未实行分台阶(分层)开采的;相邻露天开采矿山开采范围矿界之间,以及矿界与周边人员居住场所、重要建(构)筑物安全距离少于300米的;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或次生较大以上突发环境事件的。(三)对以下工艺、技术、装备落后,不符合产业发展政策的露天采石场依法限期予以关闭:一个矿体存在多个开采主体、不符合矿产资源规划和矿业权设置方案,已经纳入资源整合范围要求进行关闭的;不符合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的有关矿种最小开采规模、最低服务年限的;使用国家或地方政府明令淘汰的落后工艺、技术和装备,在规定期限内未整改的。(四)下列区域范围内原有的露天矿山企业证照到期后不予延期,不予核准新建(扩建):毛铺自然保护区;保安湖湿地保护区;大中型水库及重点小(一)型水库、重要饮用水源地;市级风景区、重点保护的不可移动历史文物和名胜古迹所在地。(五)实施资源整合和企业兼并重组。对列为保留的露天采石场,由市国土局、市“五边三化”办对接黄石市级平台公司纳入资源整合和企业兼并重组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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