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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国控矿业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来源:www.dbkyw.com   时间:2022-04-23 01:56   点击:174  编辑:师媚   手机版

国企,2010年省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省政府要重点培养的单位,目前正在发展中,2008年刚成立的,底子还很薄,现在的办公地点看着很一般,但以后前景很不错,就是不知道你去之后是在总部呆着,还是下去矿山了,一般按道理都要下去锻炼的,你可以去矿业的网站看看。

办理采矿证需要 准备哪些材料啊

1、储量评审的备案文件、地质资料汇交证书、占用储量登记证书、地质勘查报告(含附件);
2、经批复的矿区范围图及划定矿区批复文件;
3、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及评审意见;
4、(环评类)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及认定意见书、环评批复;
5、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生态恢复治理方案及批复文件,生态治理备用金存缴通知单及缴款收据(吉林省国土资源厅财务处开据)。
6、土地复垦方案及备案表;
7、采矿权价款缴费材料(探矿权转采矿权此项免除);
8、(安评类)矿山初步设计、安全预价报告、非煤矿山建设安全许可意见书;
各省的国土资源厅网站上均有更加明确的要求。不知道你办采矿证办到哪个阶段了?是划矿?还是采矿权授予(新立)。

环境治理费用标准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矿山自然生态环境治理备用金收取管理办法的通知


15:27:07

【法规分类号】C
【标题】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矿山自然生态环境治理备用金收取管理办法的通知
【时效性】有效
【颁布单位】浙江省人民政府
【颁布日期】2001/12/19
【实施日期】2002/01/01
【失效日期】
【内容分类】地质矿产
【文号】浙政发(2001)81号
【题注】
【正文】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浙江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经省政府研究,现将矿山自然生态环境治理备用金(以下简称治理备用金)收取管理办法通知如下:

一、治理备用金的内涵

治理备用金是指采矿权人在开采矿产资源过程中及其在闭坑、停办、关闭矿山后为保护矿山自然生态环境,防治地质灾害和水土流失、恢复植被等工作应缴纳的备用治理费。

二、收取标准

治理备用金的收取标准,按照不低于治理费用的原则,根据矿区面积、开采方式以及对矿山自然生态环境影响程度等因素确定(具体收取标准见附件)。各市、县(市、区)可依据本通知精神,结合当地实际,制定不同矿种的收取标准。

三、收取方法

采矿权人在领取采矿许可证并与地质矿产主管部门签订矿山自然生态环境治理责任书的同时(责任书样式和内容由省国土资源厅会同水利、环境保护、林业等部门另行制订),向矿区所在地的地质矿产主管部门缴纳治理备用金。治理备用金原则上由矿区所在地的县级地质矿产主管部门负责收取和管理。矿区范围跨市的,由省地质矿产主管部门负责收取和管理;跨县(市、区)不跨市的,由市地质矿产主管部门负责收取和管理。

治理备用金自2002年1月1日开始收取。采矿权人原则上应一次性缴纳治理备用金,确有困难的,经采矿权人申请,矿区所在地县级地质矿产主管部门签署意见,报颁发采矿许可证的地质矿产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分期缴纳。但首期缴纳的治理备用金不能低于应缴纳总额的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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