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开采矿产资源造成矿山地质环境破坏的如何处理

来源:www.dbkyw.com   时间:2021-11-02 02:28   点击:260  编辑:admin   手机版

开采矿产资源造成矿山地质环境破坏的,由采矿权人负责治理恢复,治理恢复费用列入生产成本。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责任人灭失的,由矿山所在地的市、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使用经市、县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政府专项资金进行治理恢复。国土资源部,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划,按照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项目管理制度的要求,对市、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资金补助。

加强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的主要目标是什么?

到2025年,建立动态监测体系,全面掌握和监控全国矿山地 质环境动态变化情况。建立矿业权人履行保护和治理恢复矿山地 质环境法定义务的约束机制。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的责 任全面落实,新建和生产矿山地质环境得到有效保护和及时治理, 历史遗留问题综合治理取得显著成效。基本建成制度完善、责任 明确、措施得当、管理到位的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工作 体系,形成“不再欠新帐,加快还旧账”的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 综合治理的新局面。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