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设立国家生态补偿专项基金

来源:www.dbkyw.com   时间:2022-04-20 15:27   点击:68  编辑:沈琴   手机版

矿产资源与土地、森林等自然资源紧密相连,开采矿产资源必然会破坏土地和植被、毁灭森林从而对生态系统造成负面影响。同时,生产中还要排放大量的废石和尾矿、坑内及选矿污水、有毒有害气体和粉尘而进一步侵占土地、污染江河水体、降低大气质量,对自然环境带来的危害。而我国长期以来在矿业资源开发利用过程中,重开发、轻治理,生态环境更是遭受了严重的破坏。因矿业排放的废气、废水、废渣等造成的环境污染;因采矿引起的崩塌、滑坡、水土流失、地表沉陷等地质灾害,均未能得到高度重视和有效控制。矿产资源开发引起的矿山环境破坏问题日益突出、加剧。目前,全国因采矿引发的地面塌陷面积已达8.7万公顷,矿山采选产生的各种固体废弃物累计堆存量已达60余亿吨,占全国工业废弃物累计排放总量的70%左右,每年排放工业废水30多亿吨,占全国工业废水年排放总量的10.3%。

为了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贯彻可持续发展战略,要求我们在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过程中建立补偿机制,对矿产资源开采生产过程中所造成的生态破坏、环境污染问题进行修复和弥补。为此,笔者认为应当建立国家生态补偿专项基金,来完成此项任务。国家生态补偿专项基金的资金来源应是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过程中所征收的税费收入,主要是矿产资源补偿费和资源税,体现其取之于矿、用之于矿的性质。该项基金由专门机构运作,主要用于对矿业企业修复生态环境活动补贴和政府对矿业活动所造成的生态环境破坏问题的治理,从而建立其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活动对生态环境的补偿机制,促进矿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